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四条禁令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8、深化行政监察工作。强化对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使的监督。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专项活动,确保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和会议经费等“零增长”。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推进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认真贯彻《*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
七、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
19、认真抓好“两规范、两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三位一体工作布局,规范乡镇机关权力运行,加大乡镇政务公开力度,加强乡镇招投标中心建设;规范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完善农村财务监管体系,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
20、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廉情监督站建设,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活动。建立完善村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和不合格村干部处置等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和非党员村委会干部的责任追究办法。
21、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
八、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22、加强思想建设。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23、加强组织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进一步探索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途径和载体。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
24、加强能力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抓好领导干部初任培训和岗位培训,开展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