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生育困难家庭实行生产扶持。真正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实惠。
(四)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提高技术服务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殖健康和家庭幸福统一起来,不断改善服务条件和服务手段,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全面推进和规范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进一步规范分级随访制度,确保落实避孕措施的对象得到及时周到的服务。加强生殖保健服务,结合查孕查环,开展以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干预为重点的妇科病检查。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深化免费优生检测和优生咨询、指导、服务。加强男性生殖健康服务和艾滋病预防的宣传。加强计生、卫生合作,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探索建立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认真总结第五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工作经验,启动实施六周期项目,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服务手段,将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渗透到计划生育工作各个环节,积极实行宣传、服务、维权相统一的工作模式,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更加理性和人情化。加强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标准化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改善业务用房条件,添置技术服务设施和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
(五)实施新型生育文化工程,促进生育文明。建立和完善“协调有序、内容求实、载体创新、资源共享、群众参与、保障到位”的宣传教育新机制。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大服务、出精品、出成效”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基本国情、基本国策,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宣传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努力建设社会主义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初步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促进生育文明。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努力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倡导个性化宣传,针对群众的不同需求,改进宣传的方式和内容,努力增强宣传效果。尤其注重科学知识的个性化宣传,努力做到准确生动、通俗易懂,使群众乐于接受并掌握,促使广大群众树立现代、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以及热爱生命、关注健康、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生活观念。
(六)强化综合治理,完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机制。要建立健全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有机地纳入到社会综合治理之中,落实部门责任。加强与“新管委”的协调,积极探索融入“新管委”工作的新机制。强化房屋出租户和企业法人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房屋出租户和企业法人代表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与房屋出租户和企业签订责任书,使各项管理职责落到实处。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和同服务,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满足流动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需求,切实维护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要继续重视外出育龄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加强联系和信息通报,及时发放婚育证明,掌握生孕动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要继续完善“三网一库”,加强网络的维护,及时更新内容。进一步充实、规范、完善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提高信息的准确率。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到日常运作规范、畅通。要加强信息的应用,通过引进优质服务软件,继续使用好流动人口管理软件,充分应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规范日常管理,减轻基层负担;要通过利用信息,及时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