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完成发电量1.5850亿kw/h,实现销售收入2,876万元,上缴税金372万元,生产成本为1,078万元,管理费585万元,支付贷款利息743万元。2007年度亏损345万元。
(五)2008年完成上网电量1.99万kw/h,实现销售收入及其它收入3290万元;上缴各种税费496万元,发生生产成本1158万元,管理费639万元,支付贷款利息849万元,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全年盈利118万元。
四、公司资产结构及借款情况
**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州内发电行业里唯一的国有独资企业,现登记的注册资本金为2100万元,是政府以实物形式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占的比例为100%。目前,公司拥有资产125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902万元,固定资产11386万元,其他无形资产等220万元。公司总负债为10930万元,其中:农行借款8800万元;建行委托借款1000万元;世行贷款297万元;其他经营性负债833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达87%。公司下辖汤满河电站、维西新乐电站属70年代全州人民投工投劳建设的电站项目,已无负债。资产负债中银行借款部分主要是吉仁河电站建设期所发生的资金。吉仁河电站建设项目于1997年经省计委批准建设,电站装机3万kw,总投资16,301万元,其中自筹5,761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10,540万元,项目贷款由农行**州分行组织材料,农行省分行组织评估,评估确认可行并审批。工程于2000年10月份验收并投入使用。投产至2008年12月止,已运行8年。共计归还贷款2040万元,累计偿还贷款利息6000多万元。从1997年第一笔贷款发放到现在累计偿还贷款,与评估报告中的年还款额度相比差距较大。原因:1、是当时评估时的评估电价过高(是厂网不分,发电公司直接向用电单位实际收取的综合电价)评估电价为0.36元/kw•h,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左右,除成本费用外,年偿还贷款能力在3,000万元左右,在期限内是能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但是自从营运以来实际电价没有突破过0.145元kw•h,致使销售收入成倍减少。公司除承担成本费用、折旧外,偿还贷款的能力基本没有甚至亏损,导致了贷款在偿还期内不能如数归还。2、原股东之一昆明电机厂在公司改制后要求退回股本金690万元,已如实退回股本金,这样严重影响了公司资金保有量。3、公司实属**州国有独资企业,但是经营规模太小,不适应目前的环境,企业没有资金上的回旋余地,所以产生了资产负债攀升的局面。到2008年12月止,公司逾期借款6600万元。
逾期、到期的高额银行借款,均属于2004年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前固定资产投入所形成的,致使我公司在银行难以评级授信,造成借款利率上浮50%。2008年公司在农行征信系统中自动被认为c级不良企业客户,按照该系统政策规定,c级企业借款利率在执行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5%—50%。若利率上浮15%执行利率为9.01%,仅在农行公司年承担利息为782万元,比往年增加103万元;若利率上浮50%执行利率为11.75%,公司年承担利息为1,020万元,比往年增加340万元。根据州农行2008年第二季度利息计付通知,所有贷款利息已上浮50%。按照借款合同“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计收罚息,直到本息清偿为止”。
五、州发电公司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州国有骨干企业之一,公司从厂网分离成立以来,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