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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城建局负责县城污水排放设施建设及污水处理工作,并于5月底完成。
14、县财政局于4月底完成兴宜路铺设地砖、绿化及沿路护坡美化任务。
(三)集中力量,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市容环卫所落实环卫工人做好县城主干道日常卫生保洁及垃圾箱垃圾的清运工作,确保县城一日三扫,全天保洁,垃圾箱常干净,对县城区建筑垃圾进行统一管理、清运。
2、工商局做好市场整顿工作,严格执行《*省商品市场管理条例》规范市场行为,开展文明市场创建活动,完善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配合县城建局做好出店经营、门头牌匾的规范工作,确保市场环境卫生符合卫生县城标准。
3、交通局负责于5月底完成车站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配齐卫生设施,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卫生条件达到创卫标准;交警队集中维护县城交通秩序,规范出租车、货运车、三轮车管理秩序,严肃查处乱停乱放行为,保证行车畅通,停放有序,并于5月中旬对县城交通标线进行重新施画。
4、4月底由城建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组织县城各单位、门店对县城街区、家属楼墙壁乱贴、乱挂、乱画进行集中清理,过后交由市容环卫所负责、公安局配合。杜绝乱贴、乱画、乱挂现象,各乡镇自行组织对乡镇管辖区、乱贴、乱画、乱挂行为进行清除管理。
5、由城建局牵头,工商局、市容环卫所、卫生局配合,组织县城各单位、个体户于5月底完成县城沿街楼体、门店清洗、饰新工作。
6、城建局做好城市道路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使路灯亮灯率≥98%,同时加强公厕卫生管理,做好保洁,做到夏天无异味,无蝇、蛆。
7、由民政局负责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城区良好社会秩序。
8、城关镇抓好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等建设。
(四)明确责任,抓好公共卫生工作
1、爱卫办组织控烟宣传,各部门、单位办公室、公共区有禁烟标志,在单位中开展无烟单位评比活动,并将控烟工作列入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2、工商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对县城“八小”行业进行整治,按创卫验收标准达到证、照齐全、卫生条件达标,并对食品卫生进行检疫,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参与食品卫生检查,5月底将整顿结果报县创卫办。
3、水务局、环保局做好县城饮用水源西河水库上游、水库四周水源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保持水厂周围环境卫生良好,做好绿化工作,县供水公司每月对出厂水质进行全面分析,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水厂直接从事供水人员,要持有效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4、加强疾病控制。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完善工作方案和健全传染病疫情直报网络,切实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继续巩固和提高我县计划免疫工作成果。
5、教育局负责在全县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制定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做到健康教育资料档案齐全,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90%。
6、扩大健康教育网络。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厂矿、学校、宾馆酒店、网吧等地实行属地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落实人员,业务接受卫生局健康教育所管理。
7、卫生局负责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形成院、科、病室三级健康教育网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并使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