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2、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五、严把安全准入关,全方位监控安全生产许可企业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9号、10号、11号令的有关规定,在法定工作日内,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把初审安全质量关,确保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真实性。
2、认真实施国务院397号令,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等高危企业,进行跟踪督查,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
1、在总结去年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的基础上,筹划今年安全生产事故综合性应急救援演习。
2、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县、重点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继续加强应急救援机构、基地、队伍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督促重点企业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提高企业应急自救能力。
3、建立和完善事故防范、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职责、措施和方案,建立相关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提高协调配合能力,确保发生事故能得到尽快抢险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七、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执法理念、遵纪守法教育,坚持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力度,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学习开展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所必须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等,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培训。
八、狠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倡导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1、逐步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形成市、县、乡(镇)三级安全生产监控网络。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2、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安全本文来自生产创建工作面。积极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高危行业的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收缴、提高事故伤亡赔偿标准等具体规定,大力推动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的结合,推动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
4、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发挥主要媒体作用,加强对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的宣传,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5、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机构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信息库。抓好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6、以“安全发展、平安*”为主题,立足基层,继续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以及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