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充足。举办县级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党外后备干部培训班,选送优秀党外人士赴基层挂职锻炼和参加学习考察、调查研究活动,不断提升党外人士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加大对乡镇、村(社区)两级代表性统战成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
2、突出统战成员的团结引领。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与党同心”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评选表彰、典型宣讲以及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党成立90年来艰苦奋斗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以及合作共事的典型人物,引导广大统战成员进一步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建设社情民意“直通车”,反映社会各方面的诉求和意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照顾政策,使广大统战成员真切感受到党的关怀。
3、注重代表人士的作用发挥。开展“统战成员献计”活动,组织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深化“科技创新、贡献”主题活动,更好地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开展第二届“县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宣传活动为契机,引导企业家在做大做强的同时,积极回馈社会,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鼓励更多的统战成员服务新农村建设,积极参与建设、奉献爱心、扶危济困,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
4、推进代表人士的安排使用。落实《党外干部工作五年规划》、《党外干部工作制度》,会同组织部举办一次党外干部公开选拔,推动党外领导干部岗位交流,做好政府工作部门班子党外成员的推荐工作,有效推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配备工作。开展少数民族干部调研,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推荐工作。完善党外代表人士评价体系,开展县级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准确掌握情况,为县人大、政协换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五、围绕维护安定团结,大力实施“和谐关系促进工程”
1、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认真做好民族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试点,力求进一步提高实际效果。探索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由工商、市政、民宗与相关乡镇、社区联合建立依法管理与真诚服务相结合的少数民族商贩管理制度。深入贯彻望发[]号文件精神,加强民宗信息搜集与反馈,认真落实七项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做好县佛教协会换届选举和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班子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宗教团体、教职人员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整体素质和自治能力。加强道风建设,总结推广洗心禅寺荣获“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的成功做法,力争2011年底有10个以上宗教场所达到市“和谐寺观教堂”验收标准。全力支持洗心禅寺、黑麋峰寺、靖港观音寺、老戴公庙、齐天古庙等重点场所完善设施,进一步形成宗教文化旅游的龙头和特色。
2、推进多党合作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加强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意见》(发[]号)和《中共省委政治协商规程》精神,推动规范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同志、统战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制度,形成主要领导抓关键、分管领导抓重点、干部人人有朋友的局面。完善特约人员台账,举办特约人员工作培训班,加大特约人员工作力度。建立党外人士联系走访制度、专题调研制度、建言献策报送制度。协助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召开与各界人士及人民团体的座谈会、征求意见会、情况通报会,不断拓宽党外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渠道。落实《关于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办发〔〕号)精神。依托统战工作进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