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企、事业调解组织建设覆盖率比上年增加30%。年内,要对四级调解网络建设情况以及“五有”、“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整顿、规范、巩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三是大力加强社区和村屯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政治、法律、政策、业务技能培训。同时,加快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化解医疗纠纷、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四是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要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继续组织和引导他们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五是认真学习借鉴沈阳市于洪区、东陵区调剂政府财力,出资奖励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在全市30%以上的乡镇(街道)兑现调解纠纷补贴政策,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市局将在11月份,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表彰一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推荐优秀代表参加省厅组织的表彰交流活动。
(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全面提速提供法律保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和职业技能培训,为安置帮教工作打好基础;加强衔接管控,建全完善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防止脱管漏管;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就业、生活、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二是要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要求,及时成立社区矫正指导处,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及时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县区要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提高教育矫正效果,防止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市局还将从劳教所选调精干力量帮助和指导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确保这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三是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努力推动政府法律援助责任的落实,解决好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要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健全法律援助网络,构建和完善城市二十分钟、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启动法律援助进企业活动,重点解决企业改制、破产过程中侵害职工利益问题,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要继续深入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基层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将村(社区)法律图书角覆盖面由目前的30%扩大到80%,配发法律图书1500套;要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启动准备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监所管理,为全面提速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当前,罪犯、劳教人员构成日趋复杂,场所内改造与反改造斗争日趋尖锐,监所安全形势日趋严峻,教育改造任务日趋艰巨。因此,监狱和劳教所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做到居安思危,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一是要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监狱劳教所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监所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把监所安全工作作为保底工程来抓,进一步健全完善排查、防范、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监所安全稳定大排查,推进监所内部管理规范化,确保监狱劳教所持续安全稳定。要切实加强监所内部管理,努力构建“思想防线牢固、人防部署严密、物防设施完善、技防手段先进、联防协调统一、应急处置高效”的集管理、防范、控制于一体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监所安全防范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无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狱所内重大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四无”工作目标。二是要大力推进狱所务公开,严格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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