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民生”目标服务
(1)充分发挥律师在保民生、促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组织律师与四个城区的327个社区对接,及时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累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法律帮助30余件。二是选拔20名优秀律师作为市总工会聘任律师,为市总工会、各县区总工会及企业工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宣传,无偿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诉讼代理等服务。三是积极服务“三农”,组织30名律师深入我市部分乡镇民营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四是继续深入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消费维权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
(2)认真落实公证机构促和谐的工作措施。一是全市公证机构积极参与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通免费咨询热线,优惠办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手续公证,共办理安居工程相关公证9427件,减免公证收费近20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146次,上门服务20余次,减免收费3万多元。
(3)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一是继续推进和巩固法律援助延伸基层工作,出台《市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规范化指导意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5月份,全省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现场交流会在我市召开,我局作了经验介绍。二是制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目前,已为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3500张。三是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与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共同设立了特定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了对农民工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和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批、指派制度。四是改进和完善法律援助参与信访工作,累计接待信访咨询456人次,承办信访案件317件,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社会矛盾。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辽宁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8年度“为经济建设服务最佳基层单位”的称号。
(4)规范司法鉴定服务。一是开展了“科学诚信服务”活动,制定了《科学、诚信司法鉴定服务公约》,组织全市101名司法鉴定人参加了签名活动,并将“科学、诚信司法鉴定服务公约”悬挂在各鉴定机构的显著位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积极倡导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设立了预约服务、登门服务和免费咨询等便民项目,主动对身有残疾、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提供便捷服务,累计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20多件,减免鉴定费用近3万元。
3、主动为实现“保稳定”目标服务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对象,通过开展“百人宣讲”活动,举办“道德法制讲堂”,建立农村“法律图书角”,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印发通俗易懂法律知识读本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城区城街道在全省“法律六进”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县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根据全国普法办和省依法治省办下发的创建法治城市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的实施意见》,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启动了“建设法治”活动。
(2)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和谐社区(村)创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在全系统开展了“我为和谐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选派了21名劳教人民警察到相对薄弱的城区司法所工作,充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积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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