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各种优待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继续抓好解“三难”工作,对特别困难的优抚对象,及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对居住危房的优抚对象,帮助他们维修改造住房;对看病治疗难的优抚对象,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门诊费用和大病住院救助经费。继续做好复退军人和参战支前民兵的思想稳定和解困帮富工作;加强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和优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查,进一步规范优抚安置资金的管理使用,切实保障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优抚事业单位管理,更好地为优抚对象服务。二是全面完成各项安置任务。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及早制定安置计划,及早上报当地政府,及早落实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年内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范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加强城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为他们择业、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2”,即“两个提升”
(一)提升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加大调研力度,为相关县(市、区)研究制定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提供指导意见;深入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立完善全市地名数据库,做好地名命名规划,拓宽服务领域和渠道,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开展行政区划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圆满完成市际界线至钦州市、贵港市、梧州市和市内县界线至、至博白、至兴业、至北流、容县至北流、至博白、至北流、兴业至北流的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为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全面完成城区街路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
(二)提升民政窗口规范化建设水平。继续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切实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规范收养管理,严格登记程序,加大送养力度,让更多的孤残儿童回归家庭;进一步加强殡葬行业服务管理,重点抓好市殡仪馆搬迁、市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机构建设,年内动工兴建市殡仪馆,指导帮助未成立有殡葬管理机构的县(市、区)成立殡葬管理所、站;继续加大殡葬宣传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火化率;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完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群众文明祭祀和清明节平安,不断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3”,即“三个加强”
(一)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筑牢基层社会稳定的平台。一是圆满完成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村(居)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年,我们将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做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二是进一步健全城乡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督查,指导县(市、区)制订村务公开目录,健全“四议两公开”各项配套制度,规范“十簿一卷”记录,推进村(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把解决社区“三有问题”作为切入点,大力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总结推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构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台。四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研究制定推进我市社区服务的实施意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
(二)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着重解决党组织管理关系不顺、创造活力不足、各方联络不畅等问题,着力打造行业特色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有序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重点培育发展新兴行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行业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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