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下拨救灾资金60万元、救灾帐篷500顶、转移安置群众48496人,灾区群众生活得到及时救助,灾区没有发生非正常现象。三是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加快推进。去年,全市因灾倒塌农村居民住房3103户,其中需要政府扶助恢复重建2349户。截至12月,全市共投入重建资金7110万元,其中:政府投入5583万元,群众自筹1527万元,2349户5324间全倒房全部竣工,竣工率100%。四是防灾备灾工作扎实有力。去年,市、县、乡、村(居)四级都制定和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市共安排救灾配套资金252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100万元,县(市、区)安排152万元;全市共储备救灾帐篷342顶、棉被7000床、毛巾被3000床、衣服36000套、蚊帐3000顶、塑料防水布240捆。五是农村“两属两户”住房统一保险积极有效。去年,我市共投入资金107.04万元,资助178397户农村“两属两户”参加住房统一保险,已获保险公司理赔96.54万元。六是“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市、县两级成立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领导机构,出台了活动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活动。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市共发放灾害科普宣传资料5万多份,张贴标语、宣传挂图800多条(份)、发送手机短信200万条(次),有323个大中小学校举办了灾害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四)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服务军队和国防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依法依规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去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按新标准发放各种优待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全面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县一级实行“三个统一”兑付办法:即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兑付标准、统一兑付时间,县(市、区)的优待标准均按当地农民上年度人均收入的75%以上的标准发放,共发放全市1744名义务兵家属及其他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980万元;对抚恤补助后生活仍较困难的优抚对象,还给予一定的优待;特级、一级革命伤残军人的优待标准同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标准一致;“三属”、在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都按相关政策给予相应优待;开展落实优抚政策复查和优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查活动,确保各项优抚资金依法依规发放。二是加快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去年,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744人,其中农村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1410人,应安置的城镇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334人。至12月,全市共安置城镇退役士兵321人,其中政策性安置40人,自谋职业安置281人。三是双拥共建广泛深入。去年,我市调整充实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开展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春节期间全市共投入慰问金、慰问品(折款)350多万元,给驻地部队官兵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全市共组织了60多场次的各种军民联谊活动。开展了《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落实情况督查活动,确保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和门诊补助金落实到位,有力维护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积极帮助在乡老复员军人修缮住房,确保优抚对象有房住不受冻;积极筹集资金,将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所负责缴交的统筹款由民政部门代缴;对治病困难的优抚对象实行大病救助和医疗补助;协助完成了“舰”的命名活动。四是积极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去年,我市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责任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疏导教育,开展领导接访,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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