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从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存在的问题,对统计局统计职责上半年工作总结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体工作基本完成、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办公用房严重不足、公务用车严重不足、统计法制工作有力推进、统计数据审核进一步得到加强、重点专项工作顺利推进,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统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为建设海西绿色腹地提供优质统计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切实履行统计职责,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统计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体工作基本完成
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和普查对象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统计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南平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体工作基本完成。
1、单位清查摸底工作认真扎实。今年重点是加强查遗补漏工作,每次督查结束后,将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县(市、区),引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达到要求。认真开展清查表审核和部门资料比对工作,与工商、编制、国税、地税、质监、民政等部门资料进行比对,借助职能部门的力量,推动查遗补漏工作的顺利开展,清查结果与全市的经济发展现状基本相符。
2、普查现场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抓好各专业普查数据质量复审及评估工作,并将二经普数据与一经普数据以及与常规年份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以一经普各行业增加值率以及上年度各行业增加值率做参考,要素指标占产值或收入的比重,行业的增加值率等方面进行比较,逐项核实评审。春节过后,组织督查组深入到各县(市、区)开展经济普查督促检查工作,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立即下文提出整改意见。3月中下旬,市经普办数据处理组、专业组相关人员对县(市、区)的普查表登记、快速汇总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工作开展督查,进行现场指导。
3、经济普查专项执法检查及抽查工作扎实有效。对于拒收、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表的普查对象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开展统计执法,确保普查对象保质、保量、按时上报普查表。全市共发出经济普查统计报表催报单或限期报送经济普查统计报表通知书782份,对267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已立案24起,已处理结案21起。其中罚款12起,共计1.29万元。
4、普查数据按时汇总上报。认真组织实施主要指标快速汇总,要求各县(市、区)将快速汇总数据进行两天一汇总,并上报市经普办。各县(市、区)经普办根据上级经普办的要求,在上报普查数据之前认真开展普查数据质量复审工作,各专业组之间既分工又合作,通力配合,对基层上报的普查表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经普数据按时上报省经普办。
经初步汇总,全市普查单位276个,比第一次经普增加6294个,增长29.53%,其中法人单位19890个,产业活动单位7718个,分别比第一次经普增长36.0%和15.0%;个体户137832户,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