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万人,征缴基金0.32亿元;生育保险覆盖6.6万人,征缴基金0.41亿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12.58万人,征缴基金费3.69亿元。
(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一是“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取得成效。确定在苍溪县和利州区分别创建一个和谐工业园区,在剑阁县创建一个和谐乡镇,并按要求指导县区做好创建工作。二是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有序推进。集体合同覆盖企业已达795户,完成目标任务792户的100%;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160户。三是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完成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任务,积极调处劳动纠纷,前置仲裁调解程序,建立全覆盖的调解工作网络。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876户,补签劳动合同2.4万人,为5万余名劳动者追回工资、押金1321.1万元,督促57户用人单位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补缴社会保险费476万元;全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862件,其中调解处理1177件,结案率95%以上。
(五)灾后重建有力有序推进。调整后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重建项目共有680个,规划投资82308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工程共实现开工485个项目,完工215个项目,完成投资1.27亿元。其中:县区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开工7个项目,完成投资6587万元;乡镇(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开工286个项目,完工189个项目,完成投资5812万元;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开工189个项目,完工26个项目,完成投资318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搞好试点启动,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取得重大进展。
自**被确定为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后,劳动保障即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统筹城乡的突破口。经过三年多的精心准备,形成了《**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方案》,省厅4月29日给予了正式批复。5月27日,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试点工作在苍溪县正式启动,省厅张成明厅长亲临现场宣传动员。历经四个月的艰苦努力,出台并实施了城乡完全统一的劳动保障政策,彻底打破了城乡的政策分割和各种人为限制,让广大城乡居民普遍得到实惠,试点取得了圆满成功。统筹城乡就业:就业各项优惠政策逐步覆盖到苍溪全县城乡劳动者,创造了更多平等就业的机会。在全县39个乡镇建立了面向城乡的职业培训、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援助等“三大体系”,建立了就业失业登记和劳动力资源管理“两项制度”,实施了“1+4”统筹城乡就业模式和“七位一体”农民工工作模式。试点结束时,苍溪县城乡劳动者新增就业3656人,9镇5园区城乡登记失业率3%,较试点前下降1.5个百分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率90%以上,较试点前上升5个百分点。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了“低水平、广覆盖、多档次、相衔接”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探索出全民社会保险的路子。组织12.58万人参加新农保,征缴保费3.69亿元。从17岁到96岁不同年龄段的人员都积极参保,劳动年龄内和超龄人员参保比达到2.4:1。全县有3.88万参保农民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均月待遇120元。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打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元制度模式,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管理“两统一”。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合二为一,新制定了《苍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原由卫生部门主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职能整体划转劳动保障部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实现了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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