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并强调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组织分工,明确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同时积极推行“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营造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彻落实2008—2012年工作计划及检查办法,依照《市安监局2008—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规划》积极组织开展惩防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工作。
2、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控制局机关出差、车辆购置、公务接待、会议支出、后勤保障运行成本和其他各种名义的支出,确保完成各项压缩指标。在此基础上,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杜绝违法规定设立小金库事件的发生。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我局党员干部大都能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跑官要官”,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参与赌博,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4、严格执行上级决定,积极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对“两要”案件,在收到督办函后,认真工作,没有发生迟报、不报情况。对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市纪委监察局下达的纪检监察决定、建议都认真落实并在期限内完成。
5、优化政务环境,实行“阳光执法”。第一,进一步完善公开科室的职能、职权以及与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在网站公开监督的方式、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的透明度。第二,以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为重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所有评价机构必须严肃认真,独立负责;第三,实行首问服务制、来函必复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凡群众到机关办事,被询问的第一人给予热情接待;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按规定及时办结或给予明确的解释;属于其他科室或本系统业务的,积极帮助联系解决。群众到局机关办事,材料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来的函件,不管提出的要求合理与否,一律按规定的程序给予函复。对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均按规定时限办结。第四,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易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此外,大力推动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发挥“民心网”作用,解决公民诉求。
6、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我局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了党课教育计划,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守则》,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宣教片,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提高了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在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我们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自己的现实思想和本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清政廉洁为荣、以贪污腐败为耻的道德观念,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巩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认真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做为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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