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车站、码头的安全检查,果断将爆炸危险品查堵在站外、车下,确保春运安全。交警大队要按照国家经贸委和公安部有关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严格春运客车的临时检验,强化对从事春运客运企业驾驶员的监管,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同时,加强路面管控与交通疏导,加大对重点违章的查处力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出现交通事故或大雪等意外情况时,要快速接处警,及时救助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及时疏导分流,确保道路畅通。
(五)切实做好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各地要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审批春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办单位和场地出租单位的安全责任。对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大型活动,要全面、严格地检查活动场所和设施,重点检查易引发火灾、倒塌事故的设施、设备。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成主办单位或场地出租单位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果断取消活动申请批准。要进一步加强对春节期间各类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要派出足够警力维护好现场秩序,严防挤死、挤伤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认真制定并反复论证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尤其是要做好人员、装备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旅游风景区的治安治理,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和景区良好的治安秩序。
(六)讲究策略,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要严格执行中心《关于积极预防和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坚持依法妥善、及时有效处置。要坚持可散不可集、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和“三个慎用”的原则,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一旦群体性事件现场发生堵塞铁路公路、围攻党政首脑机关和重点要害部位等严重情况以及发生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时,要依法果断进行处置,果断制止,尽快平息事态、恢复秩序。对极度少数组织、煽动、串联、挑起群体性事件的为首骨干分子,要及时予以训诫,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对拒不改正、继续进行违法活动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明确责任和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力争尽早解决问题。凡采取重大强制性措施,必须报市局批准。要教育民警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案办事,坚持执法为民,避免因处理不妥导致事态扩大。
(七)做好全国“两会”前上访人员稳控工作。一是在节日前夕,要迅速在全市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清理排查,摸清找准本辖区目前有哪些人在北京上访、哪些人在市区上访、哪些人正打算进京到市上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向准。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精心设计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对有可能在此期间进京到市滋事的异常上访人员,要按照“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包复查、包处理、包息诉、包稳控”的“四定四包”工作要求,逐一落实责任,千方百计将其稳定控制在当地。非凡是在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对可能进京上访的信访老户和扬言采取极端措施的人员,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采取有力稳控措施,对其行踪进行24小时严密监控。一旦发生进京到市上访的事件,要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人不反流”的原则,无条件迅速派人接回当地,并认真研究解决其反映的问题,做好稳控工作。
(八)切实加强内部治理和值班备勤。一是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门卫制度,防止别有专心的人造事端。要严格保密制度,果断防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