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从去年11月25日截止现在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5件75人,本院自行侦查的案件1件1人。受理的案件中,其中涉嫌交通肇事1件1人,非法持有毒品1件1人,故意伤害3件3人,强奸2件3人,盗窃22件57人,诈骗4件5人,敲诈勒索1件4人,徇私枉法1件1人;受理的案件中,重大案件6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7.1%,全部适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一般案件29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2.8%。受理案件数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1.3%。公诉案件情况。从去年11月25日截止现在共向法院公诉案件31件61人;认定罪名分别为非法持有毒品1件1人,强奸2件3人,故意伤害3件3人,盗窃20件44人,诈骗4件6人,敲诈勒索1件4人;公诉案件普通程序10件,其中被告人认罪的普通程序简易审案3件,其余均为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限18.8天,公诉案件除1件1 人因被告人无诉讼能力法院中止审理和1件1人待开庭审理未判决外,其余法院全部作了有罪判决,公诉案件下判率分别为93.5%和96.7%;全年无无罪判决案件,无撤回起诉案件,公诉案件准确率、定性准确率达百分之百;公诉案件无超时限办案。全年无不起诉案件。监所科(1)驻所检察基本情况。全年共驻所检察280余天,科长到所检察110余天,主管副检察长检查指导工作50余天,检察长到所检查指导工作6次。对重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180人次;进行大课教育6次;配合看守所进行联合检查50余次;针对看守所安全防范情况和监管情况发生的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8份,均得到了落实。(2)安全防范检察情况。驻所检察人员每天都能多次深入监区进行巡回检察,认真查看监区状况、监管人员的职务状态和在押人员的思想状态,发现问题都能及时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在节日到来之前和“两会”召开之前,都能召开科务会,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主动会同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防范预案, 24小时驻所检察值班,有效地保证了看守所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和稳定。(3)执法监督检察情况。我们严格按照高检院监所厅《关于对部分省份超期羁押案件进行核查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和分院监所处的要求,成立了以主管检察长曲毓庆为组长的核查小组,按照《通知》要求,到看守所对当时羁押的全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时限逐人逐案进行了认真核查,没有发现超期羁押问题,巩固了分院20多年无超期羁押的成果。同时组织科内人员对2008年以来管内被判处管制、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对以上人员的交付执行情况、监管考察情况按照《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流程》的各项检察内容和程序逐一进行了检察,经执法检察,监外执行罪犯都能按时依法交付执行,没有发现违法问题。(4)加强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的标准,大力加强驻所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积极申报进入国家三级驻所检察室,经过省院监所检察处的检查验收,今年5月荣获了最高检察院颁发的国家“三级规范化检察室”奖牌,实现了进入国家级驻所检察室的目标。
3、科技强检工作。按照分院提出的“2242”目标和省院技术部门规范化建设标准,我院设立了专用中心机房,开通了数据传输和专线信息发布系统,电子邮件已与上级实现互通达标,密码传真机房达到一级标准。正确使用办公、办案软件,充分发挥局域网优势,实现了公文网上流转和大要案远程指挥;案件流程、驻所检察、举报自动受理、政治工作、警务中心五项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干警应用网络的能力不断提高。
4、素质兴检工作。我们按照分院的总体部署,落实“1123”素质兴检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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