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上,今年新建立完善了以下机制:一是在自侦工作中建立了《自侦案件登记流程管理制度(试行)》、《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监督和参与自侦案件办理的制度》等制度。二是在公诉工作中建立了犯罪嫌疑人的社会综合评价体系、被告人的预先矫正机制,与法院协商一致,将量刑建议及采纳情况纳入判决文书,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三是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引入我院的管理工作,提高了工作质量。四是推行了网络化办案,规范了检察环节的办案流程。通过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加强了对执法工作的管理、监督、制约,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三)进一步拓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监督范围
在“三类”自侦案件、“五种情形”监督的基础上,监督工作在自侦案件侦查工作监督和刑事和解案件的监督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我院积极探索拓展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监督范围,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一是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自侦案件侦查阶段,建立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和参与自侦案件的办法(试行)》,并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了渎侦案件的办理,受到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好评。二是把监督范围拓展到了对刑事和解案件的监督,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邓旭波交通肇事一案进行监督,通过评议,同意刑事和解,我院建议公安机关对邓旭波作了撤案处理,当事人还送了锦旗,促进了社会和谐。三是从检察环节延伸到庭审环节。20*年*月,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由本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案的庭审。9月,我院再次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了*案件庭审过程。参加旁听的人民监督员对公诉质量给予充分肯定。四是把监督的范围拓展到了专项检察工作。20*年7月、9月,我院两次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我院刑事审判监督专项工作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我院主动建立完善监督机制,监督关口前移,依法加强审判监督的工作予以肯定,并对加强审判、监所检察工作许多好的建议。五是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监督范围由案件监督拓展到了对检察人员的监督。在“三大主题”活动、深入实践科学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中,通过进一步拓展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对检察权的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及多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召开座谈会和专门走访她们,了解她们对我院干警的看法以及群众对检察院的反映,为我院加强队伍管理,提升检察机关的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回顾20*年的工作,我们仍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总体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极个别干警的纪律意识不强,在警车的使用管理上不从严要求自己,管理监督也有不到位的情况。三是全面深化检察文化培育的成效不够明显。四是部分干警的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