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搞好2009年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切实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特作如下安排:
一、培训和评议的目的:
培训和评议党员是不断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培训和评议,进一步扩大党内外民主监督,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改善党群关系,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党性原则,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而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培训和评议内容:
1、党员培训的内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江泽民文选》、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党务工作知识、先进人物事迹等。
2、民主评议党员内容: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石阡县委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见》,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严格按照评议内容、程序认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纯洁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培训和评议方法及时间安排:
1、培训方法:采取请局主要领导上党课、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
2、评议方法:
第一、学习教育、提高认识。学习内容即培训内容,教育要联系实际。
第二、自我总结。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社会化改革、加强纪律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第三、民主评议。采取分组进行评议,坚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第四、形成支部意见。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第五、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将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同时支委会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从工作上,组织生活上关心和团结他们,使其尽快改进不足,重新体验党组织这个大集体的温暖,继续发挥一个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
3、时间安排:集中安排在5月份进行。
(1)、培训时间:每周集中学习2次,共8次;请局领导上党课2次。
(2)、评议时间:①、13日至16日自我总结,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②、17日至20日党员民主评议;③、21日至22日征求群众意见;④、23日至24日总结,形成支部意见。
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全体党员务必按照本意见要求,自觉参加培训和评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机关工作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