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二)依法履行职责,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
组织和指导好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县、乡(镇)人大及其选举工作机构在工作中做到全力以赴,认真履行职责。一是认真做好预备工作,人大常委会把换届选举工作列为今年工作重中之重,早研究、早部署。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大原则,总结历届换届选举工作经验,研究县乡同步选举的操作办法,做好工作方案编制、宣传发动、检查指导等组织工作。在2006年12月29日召开了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成立了***县县、乡(镇)换届选举委员会,任命了选举委员会成员。县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对全县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乡镇选举委员会认真贯彻县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积极预备本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在人大换届选举期间,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按照分片联系的办法,组织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各个选区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督促各选区严格按照四个日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办事。三是适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促进各项选举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选举方案,我县换届选举工作围绕三个法定时间分四个阶段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在每个阶段结束前都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前段时期工作成绩,指出主要问题,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举办换届选举培训班等,及时解决换届选举过程的困难和问题。并督促县政府按照标准,解决选举经费问题,促进了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要害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我国选举制度的本质特征,也是对换届选举的基本要求。在这次换届选举过程中,县、乡(镇)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选区都坚持做到每一个步骤、每一项程序、每一道环节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1)坚持选举的普遍性原则。一是科学划分选区。根据选举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县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选区主要按居住状况划分,少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生产、工作单位、行业系统划分。严格遵守每一选区人口大体相等和选举1至3名代表的法律规定。经统计,我县33万人口,15个乡镇,共划分县代表选区126个,各乡镇代表选区369个。二是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是确认公民是否具有选民资格的法律程序,是保障选民民主权利,实现我国选举制度普遍性原则的基础性工作。各级选区为了搞好选民登记,严把了“五关”(年龄关、政治条件关、精神病和痴呆傻人员认定关、流动人口登记关、选民申诉关),做到了“不错、不重、不漏”。各乡镇借鉴去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选民登记结果逐户摸底对照进行。在选民名单第一榜公布后,发动选民看榜进行查错、查漏、查重复。对流动人口主动发函联系进行登记。同时,县选举委员会及时与司法部门联系,核实剥夺政治权力人员名单,并通知乡镇。这次换届选举我县共登记选民205945人。
(2)坚持选举的平等原则。选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依法联名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