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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底,我县县、乡(镇)人大代表进行了换届选举。在县委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在上级人大常委会具体指导下,县乡选举机构按照法定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现将选举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换届选举的基本情况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经过精心组织和各个选区的努力工作,顺利选出了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执行代表职务能力的县乡人大代表。这次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应选县人大代表187人,实选出182人。其中:30岁以下9人,占4.9;31—50岁155人,占85.2;51—60岁17人,占9.3;60岁以上1人,占0.6;文化程度小学4人,占2.1;初中40人,占22;高中、中专48人,占26.4;大专47人,占25.8;大学40人,占22;研究生3人,占1.7。农民代表88人,占48.3;干部76人,占41.7;知识分子3人,占3.3。代表中,中共党员146人,占80.2;非党代表36人,占19.8。妇女代表33人,占18.1。各乡镇人大代表总数812人,实选出811人。其中:中共党员559人,占68.9;非党代表252人,占31.1;妇女代表150人,占18.5。从统计数字分析,本届县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占多数,以年富力强的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为主体,妇女代表、非党代表结构也趋合理,代表的整体素质较高,为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这次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县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保障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成功,有力地推进了地方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
换届选举事关人大代表的更迭,牵动面大,工作繁重,时间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直接关系到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只有坚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地进行。首先,县、乡(镇)党委高度重视,把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纳入了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选举领导小组,强调县、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全责。2006年11月22日县委召开了全县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县委徐副书记在会上做重要讲话,全面、深刻地阐述了换届选举所面临的形势、任务、重大意义,对换届选举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会后县委及时批转了县人大党组《关于做好全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