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候选人应于选举日前3天张榜公布。
5、介绍候选人。可采取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两种方式。社区选举委员会要利用多种形式,客观公正地向社区居民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特长,有条件的可组织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解答居民或代表提出的问题。
6、投票选举。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社区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投票选举。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要召开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大会,居民代表五分之四以上参加的选举大会有效;采取户代表选举、直接选举方式并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登记选民二分之一以上参加的选举大会有效。采取户代表选举、直接选举方式但不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点,登记选民二分之一以上领票的选举形式有效。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参选(领票)人员半数,始得当选。
投票结束后,应及时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大会或中心投票站公开计票、唱票,公布选举结果。
采取户代表或直接选举方式的,因老弱病残等身体原因在投票选举日不能到场投票的选民,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在选举日前2天可办理委托投票;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不办理委托投票。
(三)总结完善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1、做好社区居委会的交接工作。在新一届社区居委会选举产生后,在街道办事处的主持下,原社区居委会成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移交给新一届社区居委会。
2、根据工作需要,社区居委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由居委会成员分工负责。成立社区民主协商议事会,社区事务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社区居委会建立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完善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制订社区发展三年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措施。
4、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各街道要组织好社区居委会工作交接,整理和编制社区居委会选举有关信息数据,并与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组织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成员进行培训。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区机关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及时组织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成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尽早掌握业务知识,尽快适应和开展工作,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会稳定。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广大社区居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和政府依法管理城市,巩固基层政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四民主”的重要基础和必备条件。这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街道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四方”建设的大局出发,把稳定放在第一位,做到充分准备、周密部署、措施得力、方法得当、预案到位,抓紧、抓实、抓好。区、街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搞好业务指导。现任社区居委会要积极配合,保证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充分尊重民意,切实依法办事。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广大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大事,也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要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充分尊重广大居民的意愿。各街道和社区必须认真准备、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