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下同)或户代表选举产生,也可采取居民小组代表(居民代表,下同)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各街道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推行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原则上每个街道选择1个社区采取直接选举或户代表选举方式。
组织选举工作试点。在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换届选举试点,试点情况及时报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应从本社区居民中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职数为5至9人,其中妇女应有适当名额。社区居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至7人。
本次换届选举,鼓励符合候选人条件的职业社区工作者积极参加社区居委会成员竞选,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职业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就高原则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5号)精神,提倡社区党组织成员与社区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提倡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社区党组织成员。在具备条件的社区提倡社区居委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女性社区居委会主任通过社区妇女联合会换届选举兼任社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拆迁的社区暂不进行居委会换届选举,由街道向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报书面申请,待居民入住率达到60%以上时再组织实施。
本次换届选举各街道要派工作组对各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根据上述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为了保证提名候选人和选举阶段工作顺利进行,明确如下方法步骤:
1、合理划分居民小组。在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社区居委会会同社区选举委员会根据地理、楼宇分布自然特点和便
2、推选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以居民小组为单位民主推选产生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
居民代表数额原则上按照每个居民小组2至3人确定,但每个社区居民代表总数一般不少于50人。
3、选民登记。社区选举委员会根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选举方式,对享有选举权资格的居民进行登记、审查和确认。确认的选民名单于投票选举日的10日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4、提名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守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较好的思想品德。事业心强,勇于吃苦耐劳,作风民主,廉洁奉公,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3)具有做好新时期社区工作的素质。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化解矛盾纠纷、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等能力。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5)户籍及居住均在本社区,或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购房并居住。
(6)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在居民小组提名和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决定正式候选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