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严格委托投票程序,不得随意扩大委托投票人员的数量和范围,村民委员会选举委托投票必须符合《xx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是认真做好选票的讲解、发放工作,耐心解答选举的疑问,尽量减少废票,提高选举的成功率;八是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集中到中心会场当众验证开箱,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保证选举公开、公平、公正。
(五)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面。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居民自治机制”的前提和基础,是增强广大居民群众的社区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主人翁意识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因此,各乡镇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直选面不得低于80%。个别情况特殊、多数选民要求实行代表选举的,可以实行代表选举。其中,实行每户派一名代表选举方式的,参选代表应占户代表总数的2/3以上;实行每个居民小组推选居民代表参加选举方式的,参选代表应占居民代表总数的90%以上,代表总数不得少于40名。由村委会整体改为社区居委会的,时间不足3年或居民中有1/3以上是农业人口的,只能采取全体选民直接民主选举的方式进行。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事关民主政治建设和广大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做到组织到位,措施有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xx任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法工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农办、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各乡镇也应成立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办公室。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经验,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扎实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各乡镇民政部门作为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认真制订选举工作方案,搞好换届选举的调查摸底,抓好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掌握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和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得力或违法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工作环境。各乡镇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xx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xx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了解选举的政策和要求,掌握选举的程序和办法。宣传工作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标语、宣传画、宣传车、文艺汇演、报纸、板报、广播、电视等载体,将宣传发动和思想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政法和信访部门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解决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矛盾集中、问题严重的地方,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防止矛盾激化。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严防家族、宗派势力干扰选举,扰乱选举秩序等事件的发生,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切实解决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村(居)委会换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