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2009年底我县第六届村(居)委会任期届满,应当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全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居)委会干部由村(居)民直接选举,是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扩大城乡基层民主,调动广大村(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创造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政权基础和群众基础,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维护城乡基层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圆满完成全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全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好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把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文化、有组织领导能力、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村(居)民服务的优秀人才选进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进一步完善村(居)委会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全县村(居)委会建设的整体水平,为实现“加快”和“率先”奋斗目标提供组织保证。
全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09年10月开始,至2009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从2009年10月至2009年11月,主要任务是:各乡镇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召开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抓好指导选举工作人员、骨干部训和选举试点;印制选举工作资料、表格、搞好宣传发动;指导第六届村(居)委会进行任期目标总结、资产清理和干部民主评议测评;做好干部任期届满审计;依法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搞好选民登记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民主选举阶段。从2009年12月至2009年1月,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村(居)委会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社区成员代表、村(居)公开监督小组、理财小组成员。村(居)代表选举,也可以在选举工作准备阶段完成。全县第七届村(居)委换届选举日确定为2009年12月20日。
(三)建章立制阶段。2009年2月,主要任务是:指导村(居)委会制订或修订完成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选举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村(居)公开制度以及村(居)财务管理、审计、民主评议村(居)干部、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等制度,制定村(居)委会3年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等。
(四)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