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廉政档案管理,增加了廉政档案的事项、内容,现在我们不仅有纸质档案,还有电子档案,随时可以查询到党员干部有关情况。
2、健全和完善考核制度。为了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在院领导的重视下,去年底重新修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月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今年上半年,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出现的问题,我们又对《月工作考核办法》、《请销假制度》进行了修订,出台了《请销假补充规定》。现在,全院各部门的工作纪律、工作效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3、根据学校当前发展状况和依法治校、依法反腐等实践需要,先后修订、完善、出台了《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责任事故追究制度(试行)》、《关于在基建(维修)工程及物资、图书教材采购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等制度。
通过建立制度、强调规范,增强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了学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真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四、狠抓监督检查,党风政风行风警风建设有新的进展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对重要性、敏感性强的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招生考试、项目招投标、大额资金支出等实行“事前介入,全程参与”,促进了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
1、加强招生监督。今年学院共招生2000多名。现在招生工作已逐步展开,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我们专门设立举报电话,招生工作举报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学校招生形势比较严峻,有些人提出采取“招生回扣”的手段多招学生,学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后,认为这违背了国家的政策,也会损害学院的形象和广大考生的利益,没有这样做。我们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
2、加强财务监督。继续规范和整顿院内各类收费。重点加强了对学院财务管理的监督,加强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督促检查,特别是要求对学生的收费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有效地杜绝了乱收费问题的发生。为切实做到财政性收支统一管理、开支、使用,严禁各部门私设“小金库”,从而规范了我院的财务审批制度。本学期,我们还对学院后勤服务部门的经营口市状况进行了审计,进一步强化了效能监察。
3、加强对物质采购的监督力度。凡大额设备、大宗物品采购都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立了“货比三家、集体决策、决策与采购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对物资采购中的“折扣”“回扣”等一律交财务入帐,增加了采购透明度。本学期,参与了图书、教材、教学器材等大宗物品的采购及基建维修等有关工程项目的招标,保证了廉政制度的落实。
4、严格招投标程序,加强招投标监督。要求院内每项基建、维修工程都必须采取招标的办法进行,纪检监察室派人参加程序监督,保证各项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合理。一年来,纪检监察室参与了工程队遴选、材料设备考查、招投标监察、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5、加强干部人事制度监督,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公示制度的基础上,主动参与对干部的考核测评工作。
6、加强考核力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前纪检监察室对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纪律、工作情况检查力度不够,有时也没有实事求是地反映工作情况,院领导特别是叶院长几次要求我们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但这方面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够。今年我们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从时间、人员方面保证工作的到位。
我们组织考核委员会成员坚持一周三次深入到各部门检查工作纪律情况,重点检查各部门工作时间的到岗情况、利用电脑打牌、玩游戏的情况等。将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