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二是实施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学分制,突出抓好“三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三是建设行风监督专职队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院有针对性聘请了12名义务行风监督员,赋予他们调查、评议、监督权。坚持公布医疗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把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医疗和管理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投诉渠道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继续完善医药费用一日清单制度。
三是完善有关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集中采购制度和工程建设招标制度。实施《医药购销活动黑名单制》,实行签订医药购销廉洁承诺书制度。在采购药品、医用器械材料时,与药品经销单位(医药公司、医药企业等)签订《药品经销廉洁承诺书》,医院与药品经销单位需做出承诺,明确约定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促销,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
四是建立《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制度》。每月对医务人员用药数量和金额情况进行统计和排序,对排在前十位的进行综合分析,对乱用药的予以“黄牌”警告,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诫勉谈话。遏制开单提成和开大处方的行为。对药品使用波幅较大的进行动态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监控。
五是继续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制度,实行重要岗位轮岗制度。为了防止药品采购人员形成的关系网,规定了药剂科主任和药品采购人员实行定期换岗制度,每2年换岗一次。
六是落实并完善医院有关纠风的规定,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服务行为。建立医疗服务巡查制,组织专门人员,对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医疗质量、检查检验、用药、收费等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建立医师不当处方院内点评公示制。对用药不合理的予以公示,不断规范医务人员处方行为,实施人均费用限额制。
七是狠抓“阳光工程”建设,执行并完善院务医务公开制度,围绕与职工及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敏感问题,实施财务、基建、药品价格、医疗收费、就医程序五大阳光工程,全面推行阳光工程、阳光政策、阳光措施和阳光作业。实施关口前移、事先防范,给职工一个明白,还院长一个清白。
八是树正面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树立形象,使卫生工作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开展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治理专项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卫生部门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院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正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和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深入开展,目前,已收到初步成效。我们将以这次督导为动力,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治理与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的关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长效机制。结合作风年建设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等违规违纪问题,让群众看到专项治理工作边整边改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