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要建立综合分析制度。市、镇要定期分析一次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工作形势,并形成综合分析报告;
(七)要建立安全生产警示谈话制度。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或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政府领导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与其主要负责人谈话,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指出问题,限期纠正。
四、建立完善“四个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责任管理机制、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安全评估和预评价机制、部门联动机制是管根本、管长远的系统工程,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
(一)要细化标准。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条例,进一步制定、规范和完善与之相配套的更具体的操作办法,便于在执法中操作和执行。只有结合实际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法律和条例,建立完善目标责任管理机制、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安全评估和预评价机制、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细则和办法,才能不断巩固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果,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要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9〕2号)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各类企业加强安全质量工作,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精心筹划《建设标准》和《实施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结合起来,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四个机制”的作用,树立样板,摸索经验。通过标准化建设,探索依法管安、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工作内在的规律;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的问题,形成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制度和措施;
(三)要搞好宣传。要发挥“四个机制”的作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发展。运用标准化建设的成果,大张旗鼓地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建设标准》和《实施办法》,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强化安全质量意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真正把“四个机制”运用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发挥作用,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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