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76项。
三、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不断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一)坚持用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创新,初步形成了有效防范腐败的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等改革稳步推进。试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用网络技术,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在23个市级部门试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首提问责试点,前移监督关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深化公共资源配置方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管,严肃查处了工程项目中违规招投标行为;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国有产权交易入场制度全面推开。
(二)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为变分散监督为集中监督,变同体监督为外部监督,实现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分离,我市积极开展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对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制定了《关于市级部门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成立了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联系13个市级部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这项改革也同时在6个区(市)县试点。待摸索出经验后,明年将扩大试点面。
四、切实强化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权力运行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监督。围绕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361人次。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对20个区(市)县进行巡视,发现和解决一些突出问题,促进了被巡视地区的班子建设、制度建设。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全面实行会计委派、财务总监等制度,促进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逐步推行,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深化。
五、进一步加大反腐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
(二)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始终坚持对查办的大要案件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分析案件中所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努力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防治一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态势来看,一些领域和环节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仍然时有反弹,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反腐败斗争形势还比较严峻;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20*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以促进科学发展观落实为主线,加强监督检查。始终把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科学发展的重大政策,特别是我市作为国务院确定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违背科学发展和阻碍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各项措施落实的行为。
二是以查办案件为重要手段,坚决惩治腐败行为。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继续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