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政务公开方案
开工作要坚持不懈地推行,在公开的时间上应做到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2、各单位设置的对外、对内公开栏上的内容,原则上每月应当更换一次公开内容,至少每季度要更换一次公开内容。
3、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保证广大群众、干警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监督检查
1、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主体作用,经常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建设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对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2、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活动,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
3、单位要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逐项予以反馈。
(二)责任追究
1、不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单位领导或责任人,由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
2、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3、对投诉不依法实行政务公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打击报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对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4、违反本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决定。
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单位总结 工作意见 工作计划 个人总结 年终总结 半年总结 建设工作总结 教育工作总结 乡镇工作总结 学校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总结 护理工作总结 民主评议工作总结 城管工作总结 少先队工作总结 检察院工作总结 酒店工作总结 班级工作总结 春运工作总结 读书活动总结 审计工作总结 党员工作总结 档案工作总结 会计工作总结 法院工作总结 廉政建设总结 体育工作总结 财政工作总结 粮食工作总结 思想宣传工作总结 德育工作总结 商务工作总结 月度工作总结 农业工作总结 国税工作总结 后勤工作总结 质监工作总结 工商局工作总结 物价工作总结 护士实习总结 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安监工作总结 爱国卫生工作总结 销售工作总结 图书馆工作总结 广电工作总结 医务工作总结 学生会工作总结 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教师工作总结 党建工作总结 党委工作总结 企业工作总结 工会工作总结 医院工作总结 教学工作总结 依法行政总结 办公室总结 农村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总结 卫生工作总结 民政工作总结 政府工作总结 班主任工作总结 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社区工作总结 司法工作总结 交通工作总结 党支部工作总结 妇联工作总结 劳动工作总结 普法工作总结 季度工作总结 环保工作总结 地税工作总结 团委工作总结 财务工作总结 国土工作总结 旅游工作总结 银行工作总结 统计工作总结 幼儿园工作总结 电信工作总结 信访工作总结 物业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