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2)行政机关制定的和群众利益有关的各类规范性文件;
(3)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
(4)行政审批事项,如用地审批、资质审查、税费收缴和减免、办照验证、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生育证审批等等;
(5)行政事业性收支、行政罚没款收支、计划生育费征收和使用等情况;
(6)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如学校的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医院的药品价格、医疗检查价格,水、气、电、公交等部门和行业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
(7)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政府融资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情况;
(8)监督投诉渠道,包括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方式等等。
街道办事处还应该结合自身的特点,将街道管理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向社会公开。
3、各部门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职称评定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公开的形式及程序
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要规范有序,形式多样,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力求做到既方便群众又具可操作性。
(一)公开的形式:
1、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定期或随时公开;
2、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可与群众直接对话或面对面交流;
3、印发宣传资料、办事指南和便民服务手册;
4、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开辟政务公开专栏或专题论坛等;
5、在“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橱窗,方便广大企业和群众办事、知情;
6、在政府网站开辟“政务公开”专栏,通过电子邮件、在线解答、论坛、留言板等形式,实现政府与群众的网上沟通;
7、利用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声讯电话、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
8、召开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政策咨询会、质询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会议形式,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政务活动进行公开;
9、其他便捷,有效的公开形式。
对内公开的内容可采取召开干部职工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民主生活会,印发文件、通报、简报等形式进行。
(二)公开的程序
凡需由区政府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务事项,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后,报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部门需自行公开的政务事项,由各部门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再行公开。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大家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调整后,再予正式公开。有些重要事项,如财政预决算等经过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再予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
五、健全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在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的基础上,深化事前、事中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