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物价局的指导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发挥物价部门职能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切实采取措施,全力应对物价上涨。
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供求关系变化及影响,我市猪肉等食品价格大幅上涨,市民日常早餐价格也一路走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此,我局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在加强对猪肉等食品价格的监管、调控和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稳定物价的一系列部署。特别是全国、省、市“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我局采取了6项措施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并于8月8日在修文县召开了全市物价系统贯彻落实工作会,对全市下一阶段应对物价高位运行态势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补贴。我局向市政府建议动用459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群体进行了价格补贴。对大中专院校贫困学生的补助问题会同教育部门已经拿出了具体方案,现已报市政府。10月份,我局按照上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城市低保对象不低于20元,三无人员不低于3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不低于10元的补助标准,对全市城市低保、三无人员和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共15万多人动用价调基金698万元进行补助。
三是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抽调工作人员成立监测小组,坚持价格监测日报制度,每日对全市猪肉及相关食品的价格进行监测,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加强对监测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为市委、市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此外,8月份迅速拟定了《*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经市政府审定通过,现已正式实施。
四是迅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猪肉和以猪肉作为原料的食品制品的价格,以及涉及猪肉等产品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专项检查,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组织召开行业协会、经营者参加的价格提醒告诫会,严禁趁机囤积居奇、哄抬肉价、造谣惑众行为。8月份以来,我局先后对南明区市场服务中心超标准收取摊位物业管理费、*市社会客运第一服务站车票乱涨价、花溪区砂石场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和整治,在罚款的基础上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责令其改正。
五是做好成本调查,摸清市场价格情况。一方面做好早餐成本调查,从5月份以来,对市民普遍食用的牛肉粉、肠旺面等早餐的成本构成、毛利情况进行了3次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并于9月7日向社会公布了我市主要早餐成本。另一方面针对猪肉价格高位运行的情况,我局会同农业局、商务局等部门对生猪养殖、屠宰、流通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调查,深入调查猪肉价格成本构成情况,并形成调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六是严格控制提价项目的出台。为配合国家调控政策的实施,4月以来我局按照上级规定没有再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提价项目,避免了政策性调价与市场价格涨价的“双碰头”。
七是加大价格管理工作宣传力度,正确疏导市民“心理涨价”。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日报》、《*晚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将物价涨幅趋势、采取的措施,以及市场检查情况告知广大人民群众,同时利用我局价格信息网络平台,引导社会客观看待猪肉等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防止恶意炒作,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