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200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物价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省、市物价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减轻渔民农民和企业负担,改善投资环境,努力稳定市场物价、促进经济增长为目标,在完善政府定价机制、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为我区的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平安普陀”建设的全面推进作出了一定的成绩。
回顾2009年,我们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及做法是:
一、收费管理更加加强。一是高质量完成了03年收费年审工作。从2月份开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局对全区面向社会收费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和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收费单位,全面进行了收费年审工作,共验审单位227家,验审率100%。验审收费总额30900万元。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分别采取当场指正、限期整改、转交检查机构查处等方法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收费清理工作。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家发改委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对价格工作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精神,我局对全区各部门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了公安、工商、文化等18个部门的261项收费项目,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区法制办。三是切实做好《收费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对一些新成立单位及时发放《收费许可证》,03年共发新证18本,同时及时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工作,03年共变更89次,以确保《收费许可证》登记项目准确无误。
二、定价程序更加规范。一是制定定价规则。制订了《普陀区物价局集体审议价制度》。二是在实际定价中认真按照集体审议价制度做好价格审定工作。对照浙江省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同时广泛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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