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天津市价格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坚持把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作为首要任务,结合实际,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1.加强调控监管,努力稳定市场价格。2009年,全市物价系统以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稳定市场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价格调控监管措施。①严格控制出台政策性调价项目,减轻价格总水平的上涨压力。全年除国家统一安排的项目以外,我市没有出台对价格总水平有直接影响的政策性调价项目。②全面加强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成本及生产状况的调查,建立了周边主要城市价格监测信息交流制度。③努力做好价格分析预测。高度关注国际、国内市场价格走势,在各区县市场监测、成本调查、市场巡查的基础上,全面加强了对市场价格走势和总水平运行的预测分析。物价系统的价格监测调查分析材料,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发挥了重要的参考作用。④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场巡查制度,组织全系统持续开展市场巡查,了解价格变化,监控市场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与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有关的价格及收费专项检查。⑤着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组织召开了生产经营企业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提醒会,商业企业保障供应稳定物价工作恳谈会,敦促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加强自律。配合主渠道实行猪肉批零价格联动,统一制作专用标价签,规范了零售环节的明码标价。
2.把握政策导向,积极稳妥深化价格改革。在严格控制调价项目的同时,坚持把价格改革的重点放在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节能减排方面。经市政府批准,3月1日调整了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水资源费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水价分类和自来水价格构成,对非居民用水严格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11月10日起,调整了工业用天然气价格,12月1日调整了车用天然气价格。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将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和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一律归并为民用类价格,全年减轻学校负担2亿多元。为促进能源的节约利用和集约利用,减少污染排放,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扩大了差别电价的实施范围,提高了限制类、淘汰类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落实脱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燃煤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对240多万千瓦的燃煤机组实施了脱硫电价。积极争取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电费附加的政策,制定了扶持企业发展的上网电价,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先后两次调整了成品油价格。在6条联网高速公路实施了货车计重收费改革。
3.强化价格管理,解决民生价格问题。①在教育收费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全面落实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两免一补”政策,全市80多万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经费补偿金和小学报名考试费。继续清理整顿改制中小学校收费。修订义务教育阶段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