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上半年对南方冰冻灾害、汶川地震、闽北汛期、成品油价格调整等可能引发价格波动的人民生活必需品和救灾活动板房主要原辅材料进行应急监测,及时报告异动预警信息,为政府调控市场服务。
(3)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发生价格异常波动苗头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和巡查,密切关注粮食、肉禽蛋、成品油、液化气、建材等市场价格动态,依法严厉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备案程序等违反国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
(4)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进行市场价格调控的重要资金来源,今年2月市政府根据《价格法》、《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下发了《关于加强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改善价格调控的通知》文件,决定恢复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经与有关部门协调,目前开征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7月1日已开征。
(5)加强宣传引导。以纪念《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推出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3.15”价格宣传咨询活动。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进一步宣传价格政策法规,3月15日,我局在南平市文化广场及延平区陕阳开展大型现场消费与维权活动;二是请市政府分管物价工作的副市长在《闽北日报》发表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署名文章,并在南平价格信息网上开展专题征文活动;三是印发价格宣传资料、悬挂气球标语、在主要街道挂过街横幅,张贴标语;四是在南平市物价局门户网站设立专题,以图文声像并茂的形式进行普法并征集公众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建议;五是举办一次《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辅导班;六是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好《价格法》知识宣传,在本地主流媒体《闽北日报》、大武夷网站连续刊登“价格知识小看台”等价格法宣传材料。通过宣传活动,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和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积极协助政府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物价稳定;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稳定社会预期。
(二)围绕科学发展,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在严格控制价格涨幅的前提下,力争在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
(1)推进电价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加强脱硫电价管理,继续梳理合理出台的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运用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的电价政策。认真进行调研闽北小水电供、发电矛盾,向省上提出上网电价调整建议。
(2)完善燃气、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做好理顺成品油价格的相关工作,完善液化石油气临时价格管理措施。
(3)加快综合水价改革。按照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贯彻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4)完善环保收费政策。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通知》规定的目标要求,落实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工作,敦促各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