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既坚持全面审验,消除死角,又注意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教育、医疗、住房建设、涉企、涉农收费和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以及农民工培训等方面的收费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进行清理、检查。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规范和纠正。
四是落实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促进政策透明。坚持和完善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改进公示形式,调整公示范围,充实公示内容,强化动态管理,健全配套措施,确保公示制度发挥作用,以帮助各收费单位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我们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8号令),要求各生产销售企业及广大个体工商户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即在醒目位置标识当日销售产品的规格型号和价格,不得利用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使老百姓明白购买、放心购买。
五是强化执法,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重点围绕“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电力价格、化肥价格、电信收费、涉农收费、涉企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等专项与重点检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防控甲型h1n1流感期间相关药品与器材等市场价格巡查。共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453个,其中立案31件,查出违价金额3947万元,实施经济制裁322万元。
(四)创新工作机制,构建价格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积极发挥价格协会作用。我们以“价格公共服务进万家”为载体,以构建价格公共服务体系为契机,以价格协会为依托,积极建立价格协会会员联系制度,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落实服务责任。年初由价格协会联络员与服务单位按照《*市价格协会章程》的规定,签订《服务协议》,联络员对联系单位实行对口服务,定期向服务对象提供国家价格收费政策依据及相关价格信息、资料,实施跟踪服务,协助其处理价费事务,规范价格行为,协调相关价费矛盾,帮助其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并形成一套覆盖广泛、运行良好的价格体系和机制。
二是积极探索化肥价格监管服务新方法。针对化肥价格全面放开后的新情况,将化肥价格明码标价作为监管工作的切入点,重点从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入手,促进化肥市场有序竞争和公平交易。我们按照“物价部门统一格式、企业统一制作”的模式,率先在*华润万通化工分公司、射洪县泰和农资有限公司、射洪县嘉丰农资连锁公司等3家企业的200个经(直)销点,推行了“化肥价格公示牌”,并将这些经(直)销网点逐一登记备案,定期进行巡查。通过推行“化肥价格公示牌”和定期巡查制度,既促进了化肥价格信息的公开,增强了群众的知情权;又提高了化肥经营户的价格意识,规范了化肥经营户的价格行为。
三是加强价格宣传和信息服务。除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外,还通过编辑简报、办好网站等形式广泛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对待我市价格形势和发展趋势。特别是宣传政府及本部门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防止社会不当炒作,避免群众恐慌心理。到目前为止,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98条,编发《*物价》简报23期,编发《*市相关商品应急价格监测快报》82期。
四是强化价格认证服务。我们通过改进价格认证服务,提高工作质量,满足了社会各方面需要。1-11月全市共完成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评估和价格咨询业务1146件,标的总额6928.08万元,其中: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直接办理61件,标的总额5312.53万元。为各级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判案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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