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红盾护农工作小结
根据《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9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工商发[2009]31号文件精神,我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工作重点和总体要求,积极开展红盾护农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把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
在对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中,严把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并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日常的巡查过程中认真清理和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构成非法经营罪或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严格执法办案程序,绝不姑息。并结合经济户口管理,完善农资经营者档案,做好市场巡查日记,结合分局发放的“绿黑名单”公示制度,对农资经营者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二、组织开展严厉查处农资商品“傍名牌”行为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我所重点严厉查处商品“榜名牌”行为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在日常的巡查过程中,特别严格检查对于国外暨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仿冒国外知名品牌的产品行为;二是在日常巡查过程中重点打击对于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表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三是仿冒国内知名品牌农资商品行为。在开展专项整治中结合开展“打假扶优”活动,加大农资商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加强与农资经营户的沟通了解,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探索联合打假保名牌的有效方法,切实帮助名牌、优质农资商品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对于上报的“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我所给予重点监察,让他们在经营过程中做好示范带头作用,联合示范店做好下一步的“红盾护农护夏种”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向市场发放的农资市场快报第一、二期39份,让经营户和当地政府、人们群众及时了解农资市场情况。
据统计,在红盾护农行动中,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3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辆次,发放市场快报第一、二期39份。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工商所红盾护农工作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