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造“三个平台”营造放心安全消费环境
我局扎实把握好“大消保、大维权”理念,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网络的社会覆盖面,及时有效地受理和处理各类消费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止10月份12315中心共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67件,其中,申诉24件,调解率达100%,举报21件,已办结19件,未经登记及时处理消费争议纠纷2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万元。市场食品快速定性检测共42次,检查农贸市场、超市5个,检测上市商品4300批次,总合格率达99.2%,责令下柜销毁不合格商品28个批次,计345公斤。
(一)打造“消费教育平台”做实民心工程,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开展了“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和现场投诉咨询、组织了丽水市第七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回访、集中展示、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农副产品检测现场体验活动、工商开放日和农特产品展示会等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引导和促进消费者扩大消费需求,着力提振消费信心。
二是扎实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教育,结合“新消费运动”和“牵手消费爱国行”活动,开展了餐饮服务、汽车售后服务等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评价工作,通过社会监督手段加强对经营者诚信经营的思想教育,促进企业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
三是扩大消费维权的社会覆盖面,积极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努力实现消费维权网络全覆盖,真正把12315平台建设成为工商部门与广大消费者、人民群众信息互动的平台,畅通民意的平台,努力推动全社会共同承担消费维权责任。重点突出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宣传、监督作用,积极开展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目前,我县已建立消协分会和维权监督站16个,设立监督点188个,共聘请监督员近221名,参与监督检查752人次。
(二)打造“信息发布平台”做好预警工程,
一是依托食品监测职能和快速检测手段及时进行监测信息发布,我局切实做好流通市场食品监测工作,强化流通领域的发现机制,今年8月份在农贸市场设立专门的食品快速定性检测中心,配备7只检测箱,检测农残留、二氧化硫、甲醛等32个项目。全年对本县销售的水产、蔬菜、干鲜食品、速冻食品等食品进行快速定性检共4300批次,总合格率达99.2%,责令下柜销毁不合格商品28个批次,计345公斤,及时对相关监测信息进行了发布。
二是依托12315中心消费维权举报投诉体系及时进行预警信息发布。畅通举报投诉通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强化综合分析和消费引导功能,进一步完善科、所、队联动机制,运用12315平台将巡查监管、检测抽查、举报投诉及执法办案中发生的大量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将预警信息发布传达到位。
三是依托“丽水消费维权网”、“*工商红盾外网”、“手机短信平台”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利用网络及时发布流通领域商品检测结果、消费警示、消费动态、消费案例、消费调查等到信息,以提醒消费者,避免重入“消费陷阱”,积极引导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打造“维权监管平台”做细消保工程
一是大力推进小食杂店整治规范工作,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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