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万元,实际强制执行12万元。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
二、主要作法
(一)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统一认识,全员行动。9月11日,市局召开了全市工商系统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关于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有关文件精神,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会后,各级工商机关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局。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各内设机构特别是基层分局的职责,构建起从市局到县(市、区)局、分局以及管理组4级贯通的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2、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是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广播、宣传栏以及工商红盾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及其重要意义。二是下基层宣传。联合其他食品安全监管单位组成食品安全宣讲团走进乡镇开展“食品安全农村行”活动,对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餐馆业主进行食品安全政策法律知识宣讲授课。三是发放宣传材料。全市发放各种食品安全宣传单3000余份,印制进销货台帐8000余册,台帐封页上也印上了国务院《特别规定》的有关条款,发放至所有经营户。四是上门宣传。各分局深入各经营户发放《食品经营户须知》,并逐户宣讲,对文化程度低的经营户还认真指导其填写进销货台帐。通过广泛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和经营户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认同共识和参与意识。
3、坚持整治与服务相统一。在专项整治期间,我们坚持做到整治与服务并进。一是主动联系卫生部门解决食品经营户无照经营问题。我市历年来食品经营无照经营户较多,主要因办理《卫生许可证》前置审批成本太高(需要五百多元),手续烦琐,觉得负担过重,不愿办《卫生许可证》,因而影响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办理。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主动与与卫生部门协调沟通,协商降低《卫生许可证》办证成本,并请卫生部门派人到工商分局联合办公,现场登记发照,尽最大努力方便其办证,提高了经营户的办照积极性。二是主动提供便利服务,解决有照不亮的问题。全市各基层分局工作人员带着锤子、钉子等上门为经营户钉好、挂好《营业执照》。通过这一举措,全市经营户按照三项目标的要求,有照率达100%,亮证率达100%。
4、发挥基层监管的主导作用。一是各基层分局责任落实到位。分局长对该管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负总责,分局长与各管理组签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状,形成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关心的氛围。二是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信息员。全市聘请70余名关心食品安全的记者、热心食品安全公益活动的退休老干部、村干部以及社区居民作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信息员,并组织他们进行了学习培训,讲解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
5、加强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章明和市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率先垂范,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分别于9月中下旬和10月下旬,对县(市、区)局、龙虎山分局专项整治工作先后进行了两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现场办公解决。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带普遍性的问题,我们还及时召开调度会,通报情况,研究措施,限时解决,取得了良好效果。
6、责任落实,监管到位。严格按照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和市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方案》的要求,严格了责任制,明确了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