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度,我局在市局党组和省局消保局以及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明显增强,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两个100%、一个彻底解决”的目标要求取得较好成效,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
一、基本情况
(一)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明显增强
1、节日期间监管有力度。元旦、春节、“五.一”期间,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63人次,检查经营户2137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1215公斤,查获假冒伪劣食品价值3.63万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3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件,罚没金额0.1万元。
2、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成效。自今年9月上旬以来,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市工商系统认真开展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一是进一步摸清了经营食品主体底数。到目前为止,全市食品经营主体2988户。分别是:生产加工食品经营主体181户,其中企业24户,个体工商户157户;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2*8户,其中企业29户,个体工商户2049户;餐饮业经营主体729户,其中企业50户,个体工商户679户。二是专项整治情况取得一定成果。到目前为止,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达1590余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累计达8650余户,检查各类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累计达130个,整治重点区域累计达116处,收缴各类问题食品1920公斤,总标值1.99万元;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退市约313公斤,销毁1353余公斤。三是“三项工作目标”进展较好。到目前为止,全市管辖范围县城以上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票索证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3、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有成果。到目前为止,全市工商系统共检查农村各类食品经营户1346户,检查乡村各类市场21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5件,约1650公斤,接到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12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0.8万元,取缔无照经营户10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窝点1个,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车辆25车次,查处各类伪劣农产品40公斤,0.2万元,畜牧产品40公斤,0.05万元,水产品280公斤,0.5万元,肉110公斤,0.7万元,豆制品50公斤,0.25万元,儿童食品310公斤,1.2万元,假酒29瓶,0.9万元,糕点220公斤,0.5万元,各类饮料15箱,0.4万元,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
(二)“12315”投诉处理有成果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12315”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其中市局自办217件,转办60件。自办件分别为:手机类61件,电器类29件,鞋类15件,衣服类13件,电瓶车类10件,电信多收费类9件,食品类6件,商标广告侵权类6件,化妆品类6件,建材类6件,其他类66件。正在处理3件,办结214件,办结率99%。投诉的热点是手机和家电质量问题。
(三)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
今年以来,本局共立案15件,办结15件,罚没款17.36万元。其中正常入帐5.36万元,强制执行12万元。分别为商标侵权案10件,罚没款2.61万元;销售不合格产品案4件,罚没款2.35万元;无照经营案2件,罚没款0.4万元;不正当竞争案1件,罚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