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们除了认真落实上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外,还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出台了一些制度规定.一是对领导干部,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好"五条纪律"和"三个必须",即: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经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退,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要严肃查处.参与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做到"三个必须",即:决策的事项,内容和程序必须事先设定;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形成会议记要;在议事决策中"一把手"必须末位表态.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严以律己,廉洁自律,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落实,加以体现.二是对一般工作人员,明确自觉遵守"七个严禁,即: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严禁以培训等名义进行乱摊派,乱收费;严禁向纳税人强行征订和有偿发行内部刊物的行为;严禁在推广税控计价器的过程中,采用行政手段指定单一品牌产品的行为;严禁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和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的行为;严禁税务人员"吃,拿,卡,要,报"行为,特别是严禁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借钱和借占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住房等;严禁到企业报销私车保险,修理和燃油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同时,在原有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上,与市局信息中心一起共同研发了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并于今年3月份在市本级进行了实施."五条纪律","三个必须"和"七个严禁"等规定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行为,有效地预防了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四)重沟通,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
"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是国税工作的灵魂.我局从优化服务,改进作风入手,精心打造和谐国税,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成效显著.一是不断深化纳税服务.进一步加强信息性服务的主渠道----绍兴国税网站的建设,在充分体现绍兴国税"规范,便民,透明,高效"的工作理念的基础上,建立了"纳税提醒","政策解读"和"以案说法"三个子栏目;同时提高了网上咨询问题的答复质量,实现了由提问人对答复质量进行评定的办法.二是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以纳税人满意度为标准,以便民服务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品位.市局明确要求管理员税收信息送达率要达到98%;下户辅导率要达到100%,辅导准确率要达到95%.三是开展走访纳税人活动.市局领导带头开展了走访纳税人活动,分别走访了古越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征求了对国税局在规范执法,服务纳税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现场提供政策咨询,向纳税人系统解释出口退税,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最新的税收政策动态和政策,对纳税人提出的有关出口退税政策趋势,农产品收购处理等一些疑难问题都一一作了现场解答,并为纳税人今后如何进一步发展从税收角度提出了建议性意见.
(五)重督查,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年初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全市国税系统贯标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贯标工作在规范并推动国税工作持续改进的作用,真正使iso9000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作为提升系统行风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基础平台.一是进一步夯实贯标工作基础.今年5月份,结合征管改革和机构职能的调整,我处室及时对体系文件及6个工作规程进行修订,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