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国税机关公共财产安全,维护纳税人利益和社会稳定。
五、加强矿产品企业的征管工作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工作
为加强矿产品企业的税收管理,对税收贡献达100万元的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税源管理。在管理环节通过对企业的申报情况、纳税信用情况,采用“点、线、面”结合进行分析,查找税收征管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征管。
1.加强政策业务辅导,重点税源企业,帐务一般健全,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高,但随着新的会计准则和有关税收政策的出台,必然使会计和税法产生新的差异和分歧。在保证企业正常会计核算和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的前提下,依法纳税,税务部门要对有关差异进行分析,强化业务辅导,对分歧进行化解,让企业负责人和会计知法、懂法;
2.加大政策宣传,税收政策宣传是税务机关的一项长期性的工作,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来说有一段适应过程,通过送政策上门、送政策进重点企业,宣传有关办税程序和税务机关服务职能以及有关时限承诺,规范办税服务和提高纳税遵从度。
3.强化纳税评估,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检验纳税申报的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更新行业评估模型,完善税收评估指标体系,注重评估成果的应用,达到各环节的规范管理。
4.强化税源监控,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随时了解重点税源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流程和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深入进行调查分析,管户清,情况明,尽量杜绝欠税发生,保证各项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做到应收尽收。
5.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一责令、一辅导、一建议、一处理”的措施。一责令是对检查出存在的问题书面责令纳税人限期进行整改;一辅导是对被查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知识辅导培训,充分体现新时期的税务稽查工作,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做到既执好法,又服好务,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一建议是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向税政、征管部门通报,并书面提出稽查建议,建议税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进行跟踪管理,同时做好纳税辅导工作,有效堵塞税收流失;一处理是对检查出的税收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目的,通过处理达到规范的目的。
6.实施人性化管理。对纳入重点检查的企业,发查前告知书后,由纳税人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税务机关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煤炭和铅锌行业税收次序进行了有效规范。截至11月,自查补缴税款456332.26元(其中采取补开发票以当期税款缴纳199083.08元),补缴滞纳金52360.88元。查补税款48086.34元,罚款29523.19元,滞纳金8896.45元,合计查补收入86465.98元。
7.加强发票使用管理。督促企业按规定使用发票,达到以票控税的目的,近年来部分矿产行业由于健帐不规范,购销手续不严,出现未按规定使用和取得发票,造成开票不实,出现申报不实少缴税款形象。2008年5月,通过采取措施,加强发票管理,要求企业对开票不实收入部分进行主动申报补税,同时,对企业使用的发票进行清查,共清理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自查补缴增值税233941.15元,加收滞纳金45599.66元,
县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事宜,深入企业,上门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及时准确地为企业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在实际工作中,我局坚持从严管理一般纳税人,抓好流转税的规范管理工作,从以下两步着手: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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