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新会计制度。实行村账、组账乡(镇)代管和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的有140个村民委员会和653个村民小组,占村委会的100%、村民小组的47.18%。县、乡(镇)、村共有农村财务管理人员546人,全部参加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培训,培训率100%。
4、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督查与调研的通知》要求,参与了全县的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及民主管理的督查与调研,并撰写了调研报告。
(三)继续落实减负政策和措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广泛宣传《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并以县政府办的文件下发了2009年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以资代劳限额标准。与县农开办、县农技中心、农环站等单位沟通、协作,积极参与了我县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和农田综合治理等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工作。2009年审批了中枢镇的大泼村委会、四河居委会、中纪村委会、茶花村委会的测土配方、农业综合开发和芳镇雍家村委会马铃薯科技示范推广等项目的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申请报告。
2、加强对涉农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35件,涉案资金3万元,各种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0.21万元,有效遏制了各种乱收费行为。按省市要求,开展了当前农民水费负担项目有关情况的调查,对农民水费负担的现状、水费收取管理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为研究制定减轻农民水费负担综合改革提供了依据和建议。
3、严格在部门工作承诺时间内开展涉农上访案件的查处工作。由于各项减负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2009年全县未发生因农民负担而引发的上访案件。
4、顺利完成了农业部的农民负担监测点的半年、年报工作,由于监测点工作成绩突出,被农业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邀请参加在河南省洛阳市举办的全国农民负担监测点培训会议,并代表云南省作交流发言。
(四)按质按量完成农经统计工作
1、认真完成了农产品价格及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的月报工作、四个季度的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四个季度的农户收入预报、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统计和农村经济统计报表工作。
2、承担了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的农业基点、农产品成本调查等工作,并按方案要求按期完成了相应的物价和农产品成本统计和核算报表。
3、根据省经管站《关于开展经管总站有关征询农经统计工作意见及问卷调查的通知》要求,代表全市完成了问卷调查工作,并对有关改进和加强农经统计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被省经管站邀请参加农村入户调查方案、软件的修改和测试工作。
4、参加了全省农经统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并代表全市提供了交流资料。
(五)加大对农经项目申报和监管力度
加大对农经项目的申报力度,为我县的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一是2009年共组织13个项目单位申报省级农经项目,申报成功了7个,争取到资金70万元(其中:村容村貌整治项目5个,项目资金50万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2个,项目资金20万元)的资金扶持,第二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尚未下达。二是加强对2009年至2009年农经项目的跟踪检查力度,促使各项目资金取得实效。
(六)加大“数字乡村”信息网络系统维护力度
一是充实了硬件设施建设。全县乡(镇)都配备了电脑、数码相机等。二是建立完善了农村综合信息数据库及相关应用系统,乡(镇)、村(居)委会和自然村三级网页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