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支根据70%以上职工都是党、团员的特点,在职工中认真开展了“四职、四德”教育,为电站的兴旺发展培养“四有”职工队伍,培养有用人才,使广大青年职工成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带头人。团总支荣获团县委授予的“达标团总支”、“青年文明号”、工会荣获“职工之家”、女工委荣获《先进女工委员会》称号。
三、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使物质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
电站建成投产以来,步履艰难,大都是在灾害、困难风险中度过,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刚投产就遇到并网困难问题及山体滑波、渠道坍塌,讨债还债,偿还工程欠款,而拖欠银行的利息却无力偿还,资金运作十分困难,企业陷入非常困难的境地,随后几年是州、县用电企业破产使电力市场疲软,发电量供大于求,限电严重,现在又是厂网分开、电量供不应求但电站枯水期发电能力低,加之增值税率上调等。面对诸多困难和风险,公司并不泄气,而是振作精神,迎难而上。在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电站78名员工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努力拼搏,脚踏实地,克服困难和风险,取得了安全、稳定的生产成绩,为国家、社会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2008年底共完成发电量37481万kwh,销售电量32534万kwh,销售收入5966万元(税后),累计上缴税金553.76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利息2280万元,本金3094万元,还清了建站期间所欠银行利息840万元和工程欠款464万元,银行负债由电站投产初期96年底的5800万元降至3234万元,资产负债率由1999年11月改制前的102.5%降至目前的67.75%。负债分别以债转股、贷改投形式转换,企业负债率降低,使企业得以解困、扭亏为盈。公司进入良性循环,竞争实力增强,成为州电网中的骨干电站。
四、抓法律、法规教育,提高职工法律意识、法规观念
对广大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是公司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要依法进行生产经营就必须加强对国家所颁布电力法规、森林法规、水力资源法的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因此,公司领导十分重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带头学法、用法,用制度管人,用法律、规章制度来规范生产经营及广大职工的言行。为强化宣传教育,相继对全公司职工进行了“二五”、“三五”、“四五”普法学习和考试。通过学习教育,职工增强了法律意识,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
五、坚持科技兴厂的方针,提高广大职工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公司领导很重视职工的科技及业务水平的提高。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电力企业仍存在着很大的市场竞争风险,而竞争的优势就主要靠自身素质的提高。为此公司高度重视对生产一线工人的业务培训,创造条件给职工进行业务理论培训,送职工到高等院校进修深造;在工作之余组织学习专业知识,开展岗位技术练兵、经常进行技术技能培训、学习、考试,使职工队伍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六、开展经常性职工文体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吸引力
经常开展群众性的各种文体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在党支部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由工会、团总支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如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双抠比赛等,还经常组织翻越苍山活动。公司通过各种创建活动的开展,既丰富了职工文化生活,又培养了全体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增进了职工间的友谊和企业凝聚力。同时也与外界建立了感情与友谊。
七、强化卫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