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粮食按时按质按量兑现给退耕户,采取就近就便的供应办法,在上街、平坡、脉地、太平原粮站的基础上,增设了顺濞、富恒临时销售点,确保了退耕还林工程在我县顺利实施。2002~2008年全县共收购贸易粮684万千克,销售粮食698万千克,其中,兑现退耕还林粮食原粮465万千克,涉及8个乡镇38个村4767户退耕户。 二、加强经营管理,抓实扭亏增盈工作 国有粮食企业是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主要业务部门,从建国以来的统购统销,到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卖粮难现象,以及现在的粮食购销市场化,各个时期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然而,经营却一路亏损,靠国家补贴,企业只有社会效益,没有经济效益。多年来,粮食企业一直是负债经营,没有一点发展后劲。通过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收缩网点,减员增效,加强企业管理,搞好经营,企业亏损逐步减少。我县粮食系统1985年盈利6.99万元,1986年盈利1.73万元;1987~1992年3月31日政策性亏损挂账已消化;1992年4月1日至1998年累计亏损381.5万元,1999年通过第一轮改革后,全县只保留一个国有粮油购销企业,“三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职工减员分流43人,年内减亏43.7万元,2000年减亏52.8万元,2001年因解决1998年改革遗留问题,增亏95.6万元。2002年4月取消粮食合同定购,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确保粮食安全的“一取消、三放开、一确保”政策,同时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2002年减亏102.3万元。 通过2002年第二轮改革,加强了企业管理,进一步扩大购销业务,2003年实现利润30万元,2008年由于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改为直接兑付现金,销售量减少,盈利1.4万元。 三、顺应市场经济潮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 1998年10月国务院明确提出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及意见,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调整充实企业改革领导组,成立了由有关部门参加的粮改领导组及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6个工作组,分别到上街、平坡、龙潭、太平、脉地、县粮油加工厂参加粮改指导工作。根据“四分开,一完善”的原则和粮改总体方案的要求,撤销了5个粮管所,在上街粮管所的基础上组建国有粮油收储公司,下设脉地、平坡、龙潭、太平4个收储站,撤销了粮油经营部,对粮油加工厂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合理确定收储公司人员岗位,采取6种形式分流安置人员,收储公司竞争上岗28人,内部退养3人,参加股份合作制14人,自动离职1人,一次性辞职43人,下岗1人,共分流62人,分流率65.2%,企业离休人员5人由财政负担,退休人员43人按每人2万元一次性移交社保包养。为解决粮改资金的不足,经有关部门批准,对企业10宗资产进行处置,共收回资金59.32万元(含税费);争取到省州资金75万元,全部用于安置一次性辞职人员和离退休干部。经过四个阶段的工作,改革达到预期目的,通过了州粮改办的验收。1999年3月5日,国有粮油收储公司、粮油工业公司成立。 2002年,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漾濞彝族自治县深化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县企业改革指导组的指导下,抽调局机关有关人员组成两个企业改革工作组,进驻粮油工业公司和粮油收储公司,帮助指导。对国有粮油收储公司主要从完善经营机制,逐步建立激励机制,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