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是税费改革后农民的一项主要负担。对一事一议实行财政奖补,一方面能够有效地加强政府引导,健全一事一议制度,规范民主议事程序,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借一事一议加重农民负担;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政府适当的财政奖补,减轻农民筹资筹劳的负担。因此,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
二、把握好一事一议的政策,提高项目申报座率
一事一 议财政奖补资金在一个辖区是按一定的比例安排的,但具体到各个乡镇各个村不是按平均分配的,项目的审批是由镇,区按照“谁积极、支持谁,谁申报的项目科学可行,优先谁”的原则进行审批,所以要求我们对一事一议的政策要吃透,编报的项目才有可能被采纳。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主要是;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以自然村为主的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及与之相配套的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等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应主要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由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原则上不向村民筹资筹劳;农民宅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应由农民自己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自然村为主,一是可以缩小议事范围尊重多数村民意愿,有利于事情议得起来、办得下去;二是能够确保多数村民直接受益,有利于开展筹资筹劳;三是项目规模适度,有利于组织实施。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审批权限。以区为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若实行层层审核报批,层次多、手续繁琐,仅审批就需要一个较长的运行周期。为便于加强对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和财政奖补政策的兑现,省政府决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县区为主组织实施,也就是由区政府审批。我们将根据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灾后重建、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等有机结合。在此,请各村以自然村为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申报各村的总体规划,镇政府将按照“谁积极、支持谁,谁主动、谁受益”的原则,初审上报项目由区政府最终审批,不平摊分配项目和奖补资金。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原则。坚持民主决策,引导农民积极筹资筹劳。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按照“谁积极、支持谁,谁主动、谁受益”的原则,政府予以奖励和补助。严格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民主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依靠农民群众办好自己的事。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标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财政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予以安排。中央财政拟按农村实际人口每人每年10元补助试点省份,省财政按1:1配套。据此测算,我们从今年开始,每年可争取财政奖补资金94万元左右,五年合计可争取470万元左右。区财政将根据财力情况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力度。争取每年完成20%的建设任务,五年完成1 00%的建设任务。按照“谁积极、支持谁,谁主动、谁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