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中央决定今年在云南省、河北省和黑龙江省三省作为全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试点区,区政府也已于5月22日召开了全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动员会。镇党委、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各村支书、主任、副主任、各自然村支部书记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动员会议精神。让大家掌握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政策原则,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抢抓机遇,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借助奖补资金来解决我们工作中许多想干而又干不了的事。我讲三点意见。
一、 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一)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农村税费改革前,村提留、乡统筹和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和劳务来源。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和“两工”,规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劳务,实行村民一事一议,由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并实行上限控制。农村税费改革来,由于集体经济溥弱,没有外来资金的支持和帮助,一事一议制度进行不理想,存在着事难议,议难决,决难办的现象。但一些地方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方式后,成效显著。为此,中央决定在三个省先搞试点,省政府争取用五年的时间通过实施财政奖补,推动村内道路、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为一体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有利于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调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民主议事积极性,运用民主方式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不断完善民主议事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主要是以向农民收费、集资和摊派为主,农村税费改革严禁向农民收费、集资和摊派后,实行村民一事一议,仍以农民筹资筹劳为主,政府投入不够,农村公益事业与城市公益事业的发展差距逐步拉大,农村“行路难”、“吃水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简陋、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低、农村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更显突出。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实行财政奖补,有利于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面,有利于在政府财政奖补政策的引导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赠、企业赞助、乡村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新机制,增加对农村的公共财政投入,让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近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普遍上涨,种粮成本居高不下,致使税费改革的减负成果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成果,成为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项重大课题。一事一议筹资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