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民事审判监督权,行政诉讼监督权。我院党组围绕这些职能,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作为依托和平台,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做到互促进互发展。4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严打”工作,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时刻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370人,提起公诉366人,案件准确率为100%;反贪污贿赂工作,始终遵循“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努力提高侦查水平,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34件40人,立案侦查24件27人,其中查处科级以上领导涉嫌犯罪案件9件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6件9人,立案侦查4件7人,调查终结2件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22件,立案审查15件,不立案做好服判息诉7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始终处在全州前三位;监所检察工作,认真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检察环节保持了零超期羁押,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依法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各类违法情况,促进监管机关规范执法,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监所检察室被评为“三级规范化检察室”;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推行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制,认真开展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和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等专项行动,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检察环节,多年保持了省级“文明接待室”的称号;执法监督工作,办理立案监督14件,追捕6人,追诉5人,不批捕35人,不起诉23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39次,立案监督工作名列全州前三位。
五、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
县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面临诸多困难,最大的困难是物质基础设施滞后。4年来,我院党组班子不甘落后,不怕困难,率领全体干警群策群力,奋力拼搏,使物质基础设施建设跃上了新台阶,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投入30万元建成了局域网,并实现和全国检察广域网联通,每个业务科室都配备了计算机;购买了70万元的三辆业务用车;征地6亩,建筑面积2000m2总投资260万元的检察技侦楼建成投入使用,全部更新了办公家具,绿化了办公环境。物质基础设备已基本适应了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同时注意抓经费保障工作,在每月人均只有70元公务费的情况下,院领导亲自出面多方协调,争取办案
经费,确保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抓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检察队伍建设,确保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使全院干警成为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为彝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