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由财务核物验证后经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才能报销。五是严格“阳光四制”,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四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为防止和减少执法腐败问题的发生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四、落实廉政责任,促进行风建设
(一)抓行风建设,全面推行政务、院务公开。
一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临沧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年卫生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面抓好全县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的基础上,县卫生局成立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向县纠风办、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聘请行风评议员,对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南伞卫生院进行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向县人民医院职工、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发放《病人问卷调查表》50份,其中病人问卷满意度达95;职工问卷满意度96.5,综合满意度为94。向县妇幼保健院职工、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发放《病人问卷调查表》50份,其中病人问卷满意度达95;职工问卷满意度90,综合满意度为92.5,向南伞卫生院职工、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发放《病人问卷调查表》50份,病人问卷满意度达89;职工问卷满意度93,综合满意度为91。通过问卷调查,职工、业主、病人对如何改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和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提出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持之以恒地做好政务、院务公开工作,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在局机关实行服务承诺公开制和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医院院务公开目录,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了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和发布制度。年内在全县新合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实行新农合政策公开公示栏,利用简报定期公开基金使用情况和参合人员信息,同时以多种形式向患者提供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和相关信息的查询条件,使患者更好地了解药品和医疗服务政策,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广大医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按照镇办发(20**)63号《**县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考评长效机制。完成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药品托管,目前,全县基本实行了医疗行为和药品购销分离,基本实现了全县范围内同药同质同价,有效杜绝药品回扣、开单提成问题的发生。
(三)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督。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制度,研究制定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严历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一步探索研究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和办法。
二是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完善临床诊疗规范和服务流程,保证了全县公益性医疗机构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实行县内医疗机构门诊病历通用制度。
三是严格收费管理,有效制止医疗乱收费。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由于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