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面对目前多元的观念、价值观念、增强凝聚力和亲和力是十分必要的。院长是法官的治理者,其最大的价值不在于你享有什么职位,而在于在你的工作岗位上的贡献和独特的人格魅力。
二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聪明、水平、能力究竟有着局限,不可能事事考虑周全。只有按照民主集中制去办,才能
促进既分工负责,又通力合作。在法院行政工作上实行民主治理,增强法官干警对全院事务的参与感和主人翁意识。对全院的工作安排、计划、人事、经费,定期和不定期的在党组班子、全体中层干部中说明、征求意见,共同形成统一的决策,不搞“一言堂”,力求秉公办事。凡出台内部治理规定,先由领导班子摸底拟出草案,再交中层干部,后交全体法官干警征求意见之后再反馈集中的方式进行,充分调动全院的政治热情和积极性,将法院的形象和荣誉与法官干警的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爱岗敬业,维护法院形象和声誉。
三是不论在干部提拔使用,还是在人财物的调配安排上,都要公平待人、公正处事、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规范和完善团结干事的机制,营造出团结干事的氛围,以达到领导班子在感情上沟通,心理上相容,工作上互助。
四是要正确处理与副院长之间的关系。要加强副院长的沟通,增进相互了解和支持。要放手让副院长开展工作,使之有职有权,增加副院长对自己的信任感。对重大问题的处理,要善于听取副院长的意见,正确的、合理的要及时采纳,让副院长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原则。以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以人才为重,以能力为重。对干部进行调整,要走群众路线,集体研究决定。要防止在用人问题上亲亲疏疏,搞顺我者用、逆我者弃的那一套。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把那些群众公认是执行党的路线并有政绩的人,及时选拔到法院领导岗位上来。多数群众不赞成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二是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按程序办事。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少数服从多数。
六是磨炼意志,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当好法院院长的重要条件。法院的任务重、压力大、困难多,法院院长尤其要有坚强的意志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要具有稳定的情绪,做到面对成绩不沾沾自喜,碰到挫折不没精打采,遭受委屈不暴跳如雷,受到恭维不自我沉醉,处理易事不掉以轻心,解决难题不忧心忡忡。要辩证地、全面地熟悉问题,非凡是对一些难以猜测又应急无效的事件,要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
四、做好一个合格基层法院院长的有效途径
搞好“三个一”正是做好一个合格基层法院院长的有效途径。它就是“探索一套符合审判规律、能够保证司法公正的审判模式;建立一套能够保证审判工作有序、高效、规范运作的审判治理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院干部队伍”。
(一)遵循审判规律,努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
近些年法院职能不断扩大,案件增多,审判人员的工作非常辛劳,但法院的公信度依然不高,当事人对司法不公的反映也不少。因此必须重点推进了以下几方面的改革:
一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公开审判是宪法的重要原则,是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法院把握着最终裁判、生杀予夺的审判大权,因此审判活动的整个过程都必须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使审判工作重心实现了从庭外活动为主到法庭上依法断案的历史性转变,提高法院审判工作的公信力,重塑法官的新形象,提高法官的庭审水平,逐步培育了法官公正、民主、文明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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