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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合力攻坚阶段,核心任务是推行主审法官员额制。法院队伍中很大一部分审判员并不具备现代法官的素质,导致法院人员过多过滥,而高素质的审判人员则相对不足。更由于激励机制的导向错误,更难以调动高素质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到法院工作,通过第一阶段民商合一的改革,将裁判权作了一定的收缩,在合议庭负责制的基础上,选好合议庭负责人,由合议庭负责人对本合议庭的案件质量负责。通过这一项改革,我院民商事案件的质量有大幅上升。从玉溪中院对全市近期上诉案件的质量分析来看,全市基层法院上诉案件的平均改判率为35.84,而我院上诉案件的改判率只有12.5,低于平均数2.9倍,是全市上诉改判率最低的法院,在队伍人员不变的情况下,我们通过审判组织体制的改革,实现了案件质量上一次大的飞跃。但这一项改革并不彻底,我们最终的目标是要按照《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确立的以“确定法官员额,建立法官遴选制度,建立法官保障制度”为内容的全面法官职业化建设,根据我院的案件数量和干警素质状况确定主审法官员
额为8名,祥细制定了主审法官考试办法,建立了主审法官保障制度,对主审法官实行相对高薪制,将裁判权进一步向主审法官集中,充分挖掘潜力,发挥优质审判资源的作用,通过激励机制调动高素质人才的积极性。同时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和审判单元制度,以此为基础,构建科学、合理又面向未来的审判组织体制,这一步是完成我院审判组织体制改革,建立新的审判治理模式的一个重要基础。云南省高院已将通海法院主审法官员额制的改革列为全省的试点,经过一年多的论证和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制度,先后制定了《通海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员额制选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考试办法》、《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制度的规定(试行)》、《通海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制度的规定(试行)》和《通海县人民法院岗位目标责任制奖惩考核办法》,为通海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推行以主审法官员额制为核心,辅之以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单独系列治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改革计划奠定了科学、全面、细致和可行的制度框架。第三步是建立体系阶段。这一步是完成构建通海法院审判治理模式的阶段,也可称为审判治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阶段。现已设计好了最基本的蓝图,做好了理论工作和基础性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在静态的审判组织体制上,要完成部门职能的分工和人员职责的定位;在动态的案件流程治理上,要完成案件程序运作的合理分解,形成运转高效,全程监督、分工负责的流程治理体系,以局域网为审判治理平台,实现案件流程的信息化治理。
四、构建审判治理模式的主要内容
通海法院构建西部小法院审判治理模式的主要内容,可以从基本结构、运作机制、流程体系三个方面来作一个系统的概述:
(一)审判治理模式的基本架构。
审判治理是围绕审判这个核心业务所进行的治理活动,我们选择的审判治理模式是:对审判治理各个层级作科学的分解,在环节设置上合理布点,在每个要害的节点上由精英把关,再将各种素质状况和职能不同的人员按层级配置进去,实现单元化治理,每个治理单元建立以单元负责人或主审法官为主导的金字塔式层级职权结构。
1、科学分解,合理布点。
第一层:审判治理可以分解为四大治理体系,即:立案治理,裁判治理,执行治理,监督治理。
第二层:立案治理可以分解为四大单元的治理,即:立案厅、流程中心、法警队、综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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