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增值1400余万元,化解债务1.2亿元,为国家财政新增税收600余万元,未出现一件群体性的上访。
(三)、抓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
一是进一步明确后勤工作的指导思想。我认为,法院后勤工作主要是搞好“三服务”,即“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全院干警服务、为基层法庭服务”。因此,要求办公室的同志一定要坚持这一指导思想,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突出后勤服务工作的重点。机关后勤工作,繁杂琐碎,要求高,任务重。重点是要开源节流、做好经费保障、保证机关工作能正常运转和各项任务的完成。由于我县财政还较困难,每年给法院的经费预算十分紧。因此,我要求办公室的同志一定要严格经费治理,紧缩开支,注重节约。我们加强车辆治理,减少非公务用车;规范接待标准,减少接待费用;严格审批制度,健全财务治理制度等措施,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联系,争取支持。通过上述努力,基本上保证了机关办公、办案的需要,确保了审判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加强后勤工作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治理水平。面对新的形势,我与办公室的领导共同研究,以“后勤治理规范化、制度化”为目标,狠抓了后勤工作制度建设。结合本院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6项治理制度进行认真修改补充,定稿后以文件形式发到机关各单位,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了办公室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四)、注重自身修养,努力塑造形象
我在接受人大的任命会上曾表态,要“堂堂正正做人,公道正派处事,廉洁自律生活,尽心尽力工作。”几年来,我努力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对干部提出的“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的要求去做。积极参加院中心组的学习活动,自觉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用知识丰富自己,用实践丰富自己;提高自己的审判业务能力和治理水平。工作中,我还撰写理论文章和心得体会,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我时刻要求自己的言行无论任何时候都要同党中心保持高度一致,与党组保持一致。我非凡注重摆正自己位置:一是同“班长“关系。不越权,不越位,全力维护班长的威信和核心地位,工作上自觉服从班长的领导,党组会上积极发言,发表对问题的看法。一是形成决议,坚持服从执行。二是同其他领导成员的关系,坚持思想上多交流,工作上多配合,生活上多关心,其正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事业同干。三是同广大干部的关系。坚持平等待人、公正处事、不拉山头、不搞亲亲疏疏。同时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一盘棋”的观念,凡是党组决定由我负责工作,自己能及时根据上级指导精神与有关庭室共同研究工作方案,认真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放手去做、大胆去工作,完成任务后,及时汇报。功不揽,过不推。我牢固树立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争名于利、争利于市”只求无愧于心,无愧于民。我严格执行中心政法委的“四条禁令”和最高法院的“八个不准”。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原则。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艰苦奋斗,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严格要求自己。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三年多来,我尽自己能力认真履行职责,
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正确领导、监督和其他院领导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分管部门全体同志努力工作的结果。但我清醒地熟悉到,我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在政治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关心干警疾苦、领导艺术以及工作方式、方法上都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